兼职福利|劳工处倡四周工作60小时即可享雇佣福利 7万散工受惠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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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于连续性合约的雇员可享有《雇佣条例》下的更多雇员福利,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贴、遣散费以及长期服务金等。据悉,劳工处在上月底与劳顾会会议中,就检讨连续性合约规定,提到四个方案,如雇员在四星期内为同一雇主工作够分别72、68、64、或60个小时,即可视为受雇于连续性合约,获上述保障。据了解,若采取最低要求方案,目前7万“418”兼职或散工雇员受惠。

有劳顾会劳方委员称,认为60个小时的方案较为可取,又指现时平台经济兴起,相关方案可令更多的兼职受惠。

受雇于连续性合约的雇员可享有《雇佣条例》下的更多雇员福利,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贴、遣散费以及长期服务金等。(资料图片)

由“418”变全月工时计算 防雇主“钻空子”

按现时的《雇佣条例》,雇员如连续受雇于同一雇主四星期或以上,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时,即俗称“418”,其雇佣合约即属连续性合约,可享多项雇员福利,包括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贴、遣散费以及长期服务金等。不过若未能做到四星期各至少18小时,便不能享有,成为雇主“钻空子”。

劳工处提四个连续性合约方案 工时由60至72小时

现届政府在发表首份施政报告时已提到,劳工处会在劳顾会检讨连续性合约规定。据悉,劳工处在上月底的劳顾会会议提出四个方案,如雇员在四星期内为同一雇主工作够分别72、68、64、或60个小时,即可视为受雇于连续性合约,获得上述更多福利。

据了解,四个方案都会增加雇主的成本,与受惠人数成正比。其中最宽松的60小时方案,料有7万现时“418”兼职或散工受惠,但雇主每年成本达8.5亿元;最严的72小时方案,则料只有9,000人受惠,而雇主每年成本只1.5亿元。

▼施政报告提出要“抢人才、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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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会劳方委员倾向60小时方案

劳顾会劳方委员、工联会副理事长林伟江认为,如改为雇员每四星期做满60小时,即属连续性合约,相信能令更多从事兼职的人受惠,认为是较好的选择。

另一位劳顾会劳方委员、劳联副主席谭金莲则指,受惠人数到实施时会较估计的数目“打折扣”,如估计受惠人数本身已只有数千人,到实施时便以看到效果,所以倾向选择估计受惠人数最多、四星期工作够60小时即属连续性合约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