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连续性合约雇员零保障 公司疑节省员工福利开支解雇清洁女工
现时每周工作少于18小时,或多于1位雇主服务的职位,在现行雇佣条例下,并未获到“连续性雇员合约”保障,即获有薪病假等。
担任兼职免费报派报员逾十载的玲姐(化名),于去年经朋友介绍到一间社福机构担任兼职清洁员。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3小时,而公司则会在周六安排另一名清洁工担任同样工作,使她总工作时数低于18小时,未能获“连续性雇员合约”保障。
玲姐慨叹,于上月初突然遭到公司通知不获继续聘用,但声称可安排她到另一间机构担任清洁工,玲姐质疑公司想免除满一年合约后所需提供的员工福利。
“零散工阵线”李彦豪批判,按现行条例下,以“非连续性合约”形式获聘的员工未能收保障,丧失部份合理劳工权益,促政府尽快就雇佣条例连续性合约(4.1.18)内容作出修订。
调查指出,以“非连续性合约”形式获聘的受访者中,从事职位首3位为饮食业(24人)、社会福利及服务相关(22人),以及清洁工人(18人)。小丽民主教室刘小丽解释指,不同行业都有工作“零散化”的情况出现,不仅基层行业,甚至教育界及社福界都有以“非连续性合约”形式获聘员工,如大专院校讲师职位等。
结果显示,有20名以“非连续性合约”形式获聘的受访者在工作期间,曾遭到欠薪或拖粮、有18名工友则表示工作没有工伤补偿,或工作因伤及旧患而不获判工伤,以及有18名工友称非全职劳工不受劳工法例保障。
团体建议,政府尽快就雇佣条例连续性合约(4.1.18)内容作出修订,参考外国经验,以按比例形式计算雇员保障,让以“非连续性合约”形式获聘的雇员有所保障,促尽快提出建议方向及框架让公众讨论。
团体促政府修订雇佣条例连续性合约
“零散工阵线”李彦豪指出,非全职劳工“兼职化”和“零散化”情况明显及持续,批判在现行条例下,以“非连续性合约”形式获聘的员工未能收保障,丧失部份合理劳工权益,包括有薪病假等。
他建议,政府尽快就雇佣条例连续性合约(4.1.18)内容作出修订,参考外国经验,以按比例形式计算雇员保障,让以“非连续性合约”形式获聘的雇员有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