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投诉谁跟进?地政康文四部门互推 一宗投诉花195日厘清权责
申诉专员公署今日(13日)公布有关政府土地上,树木投诉处理的主动调查报告,发现政府热线1823每年平均接获约2.4万宗树木投诉,涉及部门权责争议的个案每年平均约1100宗,占全年投诉3.3%至5.9%不等。
报告提到,曾经有个案涉及地政总署、康文署、建筑署、教育局等部门各执一词,争议树木的正确位置,最终经过半年后,由树木办介入裁决,确定树木应由教育局负责。
该个案由接获投诉至厘清树木管理责任,最终需时195日;到完成处理问题,更历时八个月。申诉署认为,假如树木投诉个案受不同原因而出现严重延误,树木办便应介入,以免引致环境卫生,甚至安全风险。
学校旁树木气根太多求跟进 1823四个月内7发通知要求地政总署回复
申诉署报告指,2021年6月17日,1823收到投诉,指一间学校旁边的公众地方,有某树木的气根太多,要求跟进。1823随后将个案转介至地政总署跟进。
树木处康文署斜坡 惟建筑署负责维修 四个月后始将个案转介至建筑署
到7月10日至11月19日,1823向地政总署发出七次逾期通知及报告,要求提供回复;直至11月19日,该署向1823指,发现涉事树木位于康文署的管理范围内,要求将个案交至康文署处理。不过1823根据地政总署的视察报告,发现涉事树木虽位于康文署的斜坡上,但斜坡由建筑署负责维修,因此1823于11月22日将个案转介至建筑署。
建筑署实地视察见树木位处学校土地 又转介给教育局
然而,建筑署于11月25日向1823表示,经实地视察后发现,其实涉事树木并非位于斜坡之上,而是斜坡旁边的学校土地上,遂要求将个案转介至教育局。1823于同日转介个案,并要求地政总署及建筑署的主事职员,重新审视个案。到12月2日,教育局指,上述两署所提供的资料有分歧,而且未有资料显示涉事树木位于学校范围,遂要求再将个案转介至其他部门。
接获投诉半年仍未厘清权责
1823已接获投诉接近半年,到12月6日,1823根据地政总署及建筑署的资料,估计树木位于路旁10米范围内,遂将个案转介至康文署。同日,1823要求地政总署、康文署、教育局及建筑署,重新审视个案,并一并通知树木办。翌日,康文署指,涉事树木位于学校范围边界的一幅墙上,相距路旁逾10米,因此责任不在康文署。因应康文署回复,1823于12月9日再将个案转介至教育局。相隔一周,教育局于同月16日称,会先等待地政总署确认相关地段的业权。
到12月17日,1823接获投诉达半年,地政总署称,涉事树木的树根位于康文署斜坡上;斜坡由建筑署维修,因此应由建筑署审视个案。然而,建筑署于同日指,经再次实地视察后,发现树木位于学校范围边界的围墙上,而非康文署斜坡,建议将个案转介至学校。
12月24日,1823将个案上呈至地政总署、建筑署、教育局及康文署的部门投诉主任,并要求树木办介入。12月29日,树木办提前介入,并安排相关部门联合视察,最终树木办裁决,树木从学校范围边界的一幅墙上生长,故确定树木由教育局负责;该局最终于2022年2月完成相关树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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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署:树木办应提早介入
申诉署表示,个案由接获投诉起,至树木办作出裁决,并厘清树木管理责任需时195天。该署认为,同类争议应并不罕见,每年都有数十宗个案,需时逾3个月,投诉人才获回复。该署续指,树木办的作用是更有效厘清树木管理责任,因此应以接获投诉后的整体处理时间为其中一个介入准则,即使个案未呈至部门的投诉主任,但若个案本身受到不同原因而延误,树木办便应介入,以免树木因未获适切处理,引起环境卫生滋扰,甚至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