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处拒公开采访习近平访港名单 申诉署:投诉不成立但有缺失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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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一回归庆典,国家主席习近平访港,政府新处闻只安排获邀传媒采访。申诉专员公署最新一份年报披露,有投诉人向申诉署引用《公开资料守则》,投诉新闻处拒绝提供“传媒邀请采访名单”。

申诉署经处理后,接纳新闻处以“如披露会令本港的保安受到伤害或损害”为由拒绝的解释,但认为新闻处要清楚回应投诉人,个案结论为“投诉不成立,但机构另有缺失”。

习近平与李家超。(联合采访/美联社)

申诉专员公署年报显示,2022/23年度有67宗涉及《公开资料守则》投诉,是近五年最少,在已终结的71宗涉及个案中,有18宗(25%)有不足之处,相比2019/20年度的48%、2020/21年度的43%及2021/22年度的32%,亦属近年最低。

新闻处解释:如披露会令本港保安受到伤害或损害

其中一宗投诉涉及去年七一回归庆祝活动,投诉人向政府新闻处索取“传媒邀请采访名单”,以及与拣选传媒机构的准则有关的内部指引、政策及通讯文件。新闻处援引《守则》第2.3(b)段,即“如披露会令本港的保安受到伤害或损害”为由拒绝。

新闻处解释,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22年出席香港回归 25周年的主要庆祝活动,披露受邀的传媒机构名单,将伤害或损害习主席访港期间的保安工作,亦会协助他人日后规避保安查核机制。

新闻处又指,由于已为未受邀到活动现场的传媒机构提供另一采访选项,而披露有关名单可导致极其严重的伤害,并不认为披露资料所涉的公众利益超越可能造成的伤害或损害。

申诉署表示,接纳新闻处的解释,但认为新闻处在回应其中一部份的索取资料要求时,应清楚告知投诉人并无拥有相关的指引、政策及通讯文件,署方结论为“投诉不成立,但机构另有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