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小贩事务队明起陆续用随身摄录机 不具调查价值影片将存31日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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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各区小贩事务队明天(3日)起,会按实际情况和需要,陆续使用随身摄录机。在执行职务期间,小贩事务队人员会将随身摄录机挂于身上当眼处,如遇突发事,人员在合理可行情况下,会在开始录影时预先告知被摄录人士。如录影片段不具任何调查或举证价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会于摄制日期起计31天后销毁。

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各区小贩事务队于7月3日起,会按实际情况和需要,陆续使用随身摄录机。(政府新闻处)

食环署发言人今日(2日)表示,署方辖下各区小贩管理主任职系人员将于7月内陆续配备随身摄录机,在执行职务时会按需要记录现场情况,以提升搜集证据的能力及精准度,为日后的调查工作提供实用资料。

发言人指,在执行职务期间,小贩事务队人员会将随身摄录机挂于身上当眼处,并在公开及具透明度的情况下使用。如遇到突发或冲突事件及认为有需要摄录有关情况时,人员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会在开始录影前预先告知被摄录人士,以保障市民和人员的安全及减低工作风险。

食环署称,一直致力规管小贩的贩卖活动及打击店铺非法扩展营业范围,透过采取执法行动,减低违规贩卖和店铺阻街造成的滋扰和阻碍。(资料图片/蔡正邦摄)

食环署已参考相关执法部门使用随身摄录机的经验,并制订清晰的执法指引及为前线人员提供培训。在处理有关摄录资料时,会确保符合私隐条例的规定。如录影片段不具任何调查或举证价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会于摄制日期起计31天后销毁,以确保不会储存过量的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