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之苦 · 上|食环执法缺人性 小贩无处摆档:为什么这样对我

撰文: 王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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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香港做了小贩67年,没有拿过政府一分钱,政府却罚我两千多元。”这是来自差不多做了一辈子流动小贩的阿芳姐,有力的质问。立法会选委界议员江玉欢在5月中旬组织了一个小贩会议,会上小贩们共同表达了一个简单诉求:希望执法人员可以对小贩宽容一些些,给他们一个稍微宽松点的谋生环境就好。

“小贩之苦”专题报道上集

立法会选委界议员江玉欢在5月中旬组织了一个小贩会议,会上小贩们共同表达了一个简单的诉求:希望执法人员可以对小贩多一些宽容,给他们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就好。(林霭怡摄)

不偷不抢竟犯法

“你有什么想讲?你认不认罪?”

“希望可以少罚点钱。”

面对法官的质问,阿芳姐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出口求情,没想到结果竟会因为“驳嘴”而多罚了一百元。和《香港01》讲起在法庭上的遭遇,阿芳姐激动地挥手,实在有太多的“不明白”:她说自己“身家清白”,从小就跟着父母做小贩,自己赚钱养活自己;没想到忙活了一辈子,如今却因为“做小贩”而被拉上法庭,成了“有案底”的人。

她直起身,一字一顿地说:“我4岁来香港,现在78岁,做了67年小贩,正经开档‘揾食’。我们都是这样谋生。我不是偷,也不是抢,做小贩而已,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根据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有效小贩牌照数目为5,598个,而当中遭检控被定罪的个案多达1,715宗。参考此前一年的另一组数字,食环署辖下小贩事务队人手编制有2,224人,薪酬开支达到10.3亿元,扫荡行动接近12万次。

阿芳姐从小就跟着父母做小贩,自己赚钱养活自己;没想到忙活了一辈子,如今却因为“做小贩”而被拉上法庭,成了“有案底”的人。(林霭怡摄)

食环开心就好了?

“多少次?500次都不止!”被问到被检控的次数,阿芳姐夸张地摇了摇头。罚款数额通常为800、900百元,最多的一次被罚了2,800元,阿芳姐心理很不平衡:“(别人)偷球鞋,罚300元,我们做小贩,(罚)900元!”

在旺角摆摊的符先生也有相似的感受。他表示,这些年来执法人员已经比较“民主”,早年间还有殴打小贩、暴力执法的情况,现在已经没有了。不过,罚款金额却越来越高了,以前只是象征性地罚几百元,现在常常一罚就是1,000、2,000元,让小本生意的他们难以承受。被问及对执法人员的期望,符先生只是笑了笑:“他们开心就好啦!”

罚金越来越高,可生意却越来越难做。阿芳姐和符先生都说,现在的年轻人主要使用“淘宝”等网购平台购物,较少会帮衬小贩的摊位。

“你站在这里看看,有几个人会买?站了那么久,可能就买出几十元,但罚钱都是罚800、900百元。”其中一次采访,是在阿芳姐位于铜锣湾的档口进行的,她一边说,一边指了指一旁未开档的两个摊位,无奈地问:“这样弄得谁还敢摆摊呢?”

根据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有效小贩牌照数目为5,598个,而当中遭检控被定罪的个案多达1,715宗。(蔡正邦摄)

小贩也要上厕所

不过,阿芳姐每逢周五和周末仍然会去守着自己的摊位,附近许多熟悉的街坊见到她也都会亲切地和她打招呼。身处陪了自己大半辈子的档口,阿芳姐笑着向记者介绍起法院检控小贩的情况:“逢礼拜二下午两点半,西九龙法院都会审小贩,你可以去听啦。”

阿芳姐显得轻车熟路,她想了想,又补充说:“西湾河的东区(裁判)法院是上午十点半,至于高等法院,就在金钟。”说完,她为自己的好记性露出一个有点得意的笑容。

为什么小贩总是被罚?对食环署来说,是有些小贩作出了违规行为;但对于小贩而言,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会触碰法律,而每一张罚单背后,或许都有束手无策的苦衷。

今年3月一则新闻曾引发网友热议:94岁持有流动小贩牌照的陈婆婆去解手,将炒栗子的摊档交由亲友看管;她半个小时后回来,炒栗子车已被食环署人员没收,陈婆婆当场坐地痛哭。大家可能难以理解,陈婆婆明明持有牌照,为什么炒栗子车会被没收?

94岁持有流动小贩牌照的陈婆婆去解手,将炒栗子的摊档交由亲友看管;她半个小时后回来,炒栗子车已被食环署人员没收,陈婆婆当场坐地痛哭。江玉欢获悉事件后展开跟进。(江玉欢facebook图片)

“助手牌照”应扩大

原来,根据《小贩规例》,只有固定摊位小贩可以聘请助手,但流动小贩只能自己经营。暂替陈婆婆看档的亲友,被食环署认定“涉嫌无牌贩卖”,并没收炒栗子车作为呈堂证据。很多网友认为执法人员太不通情理,其他流动小贩也因而感到不安——他们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若有急事要短暂离开,“如何处理摊位”正是相当棘手的难题。

贩售手机壳等用品的阿芳姐正是如此。节假日的铜锣湾人潮涌动,路人要上个洗手间都不容易,更何况上了年纪阿芳姐?她滔滔不绝地说起如厕之难:“老人家嘛,走去商场,来回起码要10几20分钟。就算到了厕所,难道不需要等吗?有时候等20分钟都未必进得去!你星期天去时代广场看一看,很多姐姐(菲佣)排队上厕所,排到了门口。”

旺角也是人潮旺区。符先生每次要就餐、解手或者有事需要短暂离开时,就用布将摊位盖起来:“没办法啦!(这样的话,)一般人就不会来偷东西。”

在江玉欢组织的会议上,小贩们希望可以把《小贩规例》中“助手牌照”的适用范围,从固定摊位小贩扩大至流动小贩,因为流动小贩同样有上厕所、外出用膳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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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投诉就行动

本身是执业律师的江玉欢,也对条例提出质疑:“难道流动小贩就不用去吃饭、不用喝水、不用上厕所吗?”她会后向《香港01》指出,流动小贩本身比固定小贩更加需要助手,而她也相信,发放助手牌有利于老手带年轻人入行学习,让小贩行业传承下去。

江玉欢提到不久前到访粤港澳大湾区的见闻。她在东莞一个市集上,看到很多年轻人开辆私家车、打开后尾箱,就可以做小贩,而她在市集上“帮衬得很开心”;反观香港的小贩从业者,普遍年事已高,传承面临困境。

除了执法规例过于苛刻,小贩们的另一个烦恼是食环署的执法准则太过随便。他们形容,执法人员是“一有投诉,必有行动”,而最常见被投诉的理由是“阻街”。

符先生在花园街、朗豪坊附近一带摆摊,主要经营手链、银包等饰品,常常因为摆摊地点“太近地铁站出口”,而被执法人员找上麻烦。但他对于“阻街”的罪名感到莫名其妙,因为每次摆摊明明都会小心寻找合适地点,保证行人可以顺利通过,而就算真的妨碍到附近的店舖,店东也会找他说理,双方可以自行解决。

多位小贩都向《香港01》反映一个问题:执法人员常以“呢度唔可以摆”的命令要求他们离开,但从不回答“边度可以摆”的问题,所以他们往往以为“度度都唔可以摆”。(林霭怡摄)

处处都不可摆档

事实上,小贩并非唯一活跃在“主要通道、行人络绎不绝的地方”的角色。许多地铁站出口、天桥等人流穿梭的地带,都有不少临时摊档和展示台,用于推广网络或信用卡。那些推广摊位同样占用了街道空间,却不用担心会遭到检控,因为临时推广摊位不属于商贩、没有出售实体物品,所以没有对应的法例可以进行规管。

食环署网页这样解释“对付贩卖活动”的执法策略:“在主要通道、行人络绎不绝的地方(例如使用者众多的行人天桥、港铁铁路线出入口、码头广场、巴士总站、游客区及行人专用区等),以及因贩卖活动而经常被投诉的地方,小贩事务队会致力确保没有小贩贩卖。”也就是说,在人多的通道执法,是食环署的工作指标;然而,在人流量大的地带摆摊,也是小贩生存的商业逻辑。诚然,做生意不能干扰行人的正常通行,但怎样定义“干扰”,怎样平衡行人与小贩的权益,似乎都没有清晰的执法标准。

多位小贩都向《香港01》反映一个问题:执法人员常以“呢度唔可以摆”的命令要求他们离开,但从不回答“边度可以摆”的问题,所以他们往往以为“度度都唔可以摆”。

常被执法人员说是“太近地铁站出口”的符先生,也表示不明白究竟需要离地铁站多少米才不算是“太近”,而每次执法人员收到投诉,都会来要求他搬离甚至罚款,但不会告知他是谁投诉以及为什么投诉。符先生实在无法理解执法人员的逻辑:“发了牌,不就是可以摆摊?但摆摊后又经常不让你摆,真的好矛盾!”

今年78岁的阿芳姐在4岁时来到香港,跟著妈妈在街市卖菜,断断续续做了约67年的小贩。(王宁慧摄)

“走鬼档”有出头天

“我很同意这班小贩讲过的一句话:‘小贩可以给一些没有受过很多教育的基层一个机会,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江玉欢说道。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小贩从街头的摊位逐渐发展到拥有自己的店铺,甚至成功创业。例如熟为人知的水饺品牌“湾仔码头”,其创办人臧健和于上个世纪70年代从山东来到香港,以仅余的500元买下木头车和水饺材料,在湾仔码头一带做起了水饺小贩。随着不断改良口味,臧健和的生意越做越大,设立大量厂房,更得到美国知名企业注资而进军国际市场,她也荣获“世界杰出华人”和“中国百名优秀企业家”等殊荣。

当然,并非所有小贩都能发展出庞大的生意规模,但从“走鬼档”做到店舖是常见的故事,而凭借自己在街头的辛勤工作扶养子女长大,也几乎是每个小贩背后的故事。

阿芳姐4岁来港,跟着妈妈在街市卖菜,后来转卖衣服和百货,1967年拿到小贩牌照,断断续续做了67年小贩,如今儿女早已成家,孙辈也上了大学,有一个还在英国留学。被问及打算什么时候退休?“我日日都唔想做,但唔做就冇饭食。”阿芳姐说,自己不识字,没有人会请,就算有工也做不来。她做过、酒楼、影视片场,最终还是回归小贩的老本行。“读不成书嘛!你能读到书,学业有成,就有机会啊!”说着说着,阿芳姐指了指在附近几个小贩:“如果你想知道一模一样的(背景),大家都是一样的啦!”

江玉欢小时候也帮着母亲做过小贩,对小贩议题很有感触,批评香港政府对用双手去谋生的基层市民太苛刻。(林霭怡摄)

别对基层太苛刻

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很多低技术劳工以“家境贫困”为理由申请小贩牌照,希望自食其力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值得一提的是,那时的港英政府已把“小贩牌照”视为“社会福利”,强调必须发牌管制,以免影响社会秩序;而1957年出台的小贩报告《Hawkers - A Report with Policy Recommendations》更为往后的小贩政策定下基调:当经济不景,可以放松管制,给予基层谋生之道;当经济繁荣,就严格监管,并逐步取缔。

到了1960年代,小贩行业已经非常旺盛,据说全港有近30万名小贩。但10年后,由于经济迅速增长,港府也随即立例加强监管,划定小贩认可区、把小贩迁入街市、停止发放小贩牌照。至1980年代,市政总署甚至强调家境贫困者应当向社会福利署求助,而非申请小贩牌照,小贩人数不断大幅下降,只剩下约2万人。这实在令人疑惑,港府竟然宁愿让基层市民去“攞综援”,也不愿意善用政策鼓励他们自力更生。

江玉欢小时候也帮着母亲做过小贩,卖过菊花、百合、罗汉果等食材,对小贩议题很有感触。“香港政府对用双手去谋生的基层市民太苛刻,他们不是靠偷靠骗,而是靠自己双手,日晒雨淋去赚钱,怎么可以这样罚他们呢?”她始终相信,作为有为政府,只要管理得当,给小贩留个空间去赚钱谋生,这个行业一定可以再次成为香港独特的文化标记,“不能够因为管理小贩难度大,就不去做、直接取缔,这种施政态度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