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瓦解假结婚集团拘28人 5人属内地居民 女主脑判囚20个月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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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专责调查组瓦解一个假结婚犯罪集团,共拘捕28人,5人为内地居民。53岁的女主脑昨日(19日)在区域法院承认5项串谋诈骗控罪,被判入狱20个月,6名参与人士已被判处监禁10至16个月不等。
调查一宗怀疑假结婚 揭发犯罪集团操作
入境处表示,专责调查组早前对一宗怀疑假结婚个案进行情报分析,发现20多宗怀疑假结婚个案,并锁定一个招揽及安排香港居民与非本地居民进行假结婚活动的犯罪集团。经深入调查之后,警方共拘捕28人,分别为13男及15女,年龄介乎27至56岁,当中23人为香港居民,5人为内地居民。其中集团主脑昨日被判监禁,另有6名参与人士已被判处监禁10至16个月不等,尚有被捕人士正等候判刑或审讯。入境处指,行动目前仍然继续,不排除将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犯罪集团以“揾快钱”字眼作招徕 诱使本地参与勾当
入境处表示,不时留意到有犯罪集团透过报章、即时通讯软件和交友程式广传讯息,例如以“揾快钱”字眼作招徕并声称能赚取巨额报酬,以诱使本地居民参与假结婚勾当。犯罪集团会协助办理结婚所需文件外,亦会陪同参与人士办理结婚登记,甚至利诱涉案人士招揽更多人士参与假结婚勾当。
入境处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不要参与在任何地方登记的假结婚事宜或在香港登记结婚时,对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转介其他人士参与假结婚亦有可能构成串谋诈骗罪行。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15万元及入狱14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任何人士为促致达成婚姻或取得关于结婚的证明书或许可证,明知而故意作出虚假誓言或作出或签署虚假声明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而干犯串谋诈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亦可被判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