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港男涉转让护照、与内地妇假结婚 3罪成被判囚18个月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一名49岁香港居民男子因涉及非法转让护照及假结婚,被判囚18个月。该男子在警诫下承认于2019年将其特区护照售予一名中间人,并及后向入境处申请补领特区护照时讹称自己遗失护照。此外,被告亦承认于2019年在同一名中间人的安排下,与内地居民办理假结婚,以获取报酬。入境处现正继续调查其他涉案人士。
该男子昨日(2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一项非法转让护照、一项作出虚假陈述及一项串谋诈骗罪,被告承认所有控罪,各控罪被判监12个月,部分刑期分期执行,合共被判监禁18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任何人士在没有合理辩解而向他人转让旅行证件或为取得旅行证件而作出虚假陈述均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15万及入狱14年。而干犯串谋诈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
任何人士为促致达成婚姻或取得关于结婚的证明书或许可证,明知而故意作出虚假誓言或作出或签署虚假声明亦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
入境处会继续大力打击非本地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身分的非法活动。任何人士如以欺骗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分,将会被依法取消其留港资格及身份证,涉案人士最后亦会被遣返原居地。任何人士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