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GoBee.Bike乱泊扰民 港府责无旁贷
所谓“共享单车”的单车出租系统,已在荷兰、巴黎、北欧等欧洲国家实行多年,近年先后在台湾、日本、大陆等亚洲地区发展成熟。
全球成功案例众多,刚在香港推出的gobee.bike却饱受恶评,究竟问题出于何处?
gobee.bike创办人拉斐尔(Raphael Cohen)在北京和深圳看到共享单车的成功,认为有潜力在香港发展,因而在本年2月创立香港首个共享单车服务gobee.bike。拉斐尔上月接受《彭博商业周刊中文版》访问时更表示,gobee.bike将会以香港为总部及起步点,现在正进行A轮融资,集资约5,000万至6,000万美元,将会于今年内扩展到欧洲、北美及亚洲区内的城市。
虽然拉斐尔雄心壮志,但gobee.bike一推出就遭各界负评。4月gobee.bike在沙田、马鞍山一带放置了约1,000架单车,开始试业,收费每30分钟五元。对于一众跃跃欲试的用家,gobee.bike的服务令他们甚为失望。据用家反映,应用程式的单车地图有误,以致部分用家去到地图标示处却找不到gobee.bike单车的踪影。就算找到可供租用之单车,亦有部分单车扫描QR Code失败,无法解锁使用。而且最初版本的应用程式,在租车过程中未有通知用家会先收取按金399元,令部分用家租不到车之余还要平白被扣钱,甚为气愤。而成功解锁的用家,部分使用后亦发现扣款有误。
根据2015年沙田区议会《处理沙田区违例停泊单车专题报告》,该清理违例停泊单车行动中,四个执法部门分工如下:运输署负责清理在其管理的地方(如有盖公共运输交汇处)的违泊单车 ;沙田地政处负责清理违例占用未批租政府土地上的单车;食物环境卫生署清理街上停泊的弃置或已损坏单车;而警务处负责清理对道路使用者构成即时危险的单车。但是次gobee.bike违泊问题,相关执法部门反应迟缓。沙田区议员陈兆阳表示曾联络地政署要求跟进,署方回应“未能执法”,而且没有解释原因,到gobee.bike推出近三星期后才由沙田民政事务署初步表示,本月内会有针对包括涉及gobee.bike投诉的执法行动,详情有待确认。
另外,上述四个部门以外,现时根据《房屋条例》“保管和处置财产的权力”列明,屋邨委员会最多只能暂时保管违泊单车,若gobee.bike要求取回单车,房署亦可无条件归还。因此,停泊在马鞍山利安邨的gobee.bike,虽然被屋邨管理公司贴上警告,要求立即移走,但在执法能力有限之下,警告发出数日后违泊问题仍在,难收成效。
再者,单车违泊在新界已是长期问题。执法不力以外,更根本的是政府没有正视源头,未有满足新界居民对单车代步的殷切需求,有效的公共泊位长期不足,以致不少市民贪图方便把单车停泊于栏杆、灯柱等。大多数公共泊位皆为露天,故部分市民将单车泊于巴士总站、隧道、天桥底等。政府相关部门定时执法,但根据运输署2013年发布的《香港现有新市镇单车径网络及停泊设施交通运输研究》,当局承认清理违泊单车成效有限,通常在行动完结后三数日,违泊问题再出现。一方面,这是执法部门分散所致,大型清理单车行动通常由民政事务总署统合多个执法部门,互相迁就资源及时间,难以频密进行,多数费时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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