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册案|蔡玉玲:胜诉不等于公平公正 不应假设被告有资源讨公道
香港电台《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在制作元朗7.21袭击事件专题时,一度被裁定在车牌查册时作出虚假陈述罪成,至日前她“终极上诉”后,获终审法院一致裁定上诉得直,并撤销各项定罪。蔡玉玲今日(7日)在商台节目表示,案件上诉至终审法院才能还她公道,慨叹“common sense is not common”,但在本港近年急剧转变的环境下,已不再对此感到惊讶。
对于行政长官李家超指,其案件反映司法制度公平公正,她直指有关言论“哽耳”,认为当局不应假设被告有资源,可为自己讨回公道,反问坐拥庞大资源的政府和司法系统是否应反省其检控和起诉决定。她又希望政府能基于今次案件,检讨现行查册制度、厘清灰色地带,从宽处理查册,以协助新闻工作者做好报道,而不须担心会受牢狱之灾。
蔡玉玲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表示,今次案件已经历两次败诉,故“呢几年喺期望管理上做得好唔错”,在终极上诉前已“打定输数”,形容最终胜诉是“锦上添花”或还一个公道,强调最重要的是大家的坚持。
被问到今次案件要上诉至终审法院才被接纳其法律观点,她表示,自己作为当事人的想法与大众的回响一样:“common sense is not common”(并非人人都有常识)。
政府掌庞大资源 应反思检控是否合理
她特别提到,昨日(6日)特首李家超表示,其案例反映公平公正,惟她直言有关言论“哽耳”,因为当局不应假设被告有精力和资源就案件上诉、为自己讨回公道,而在另一边厢,政府或者司法系统系掌握庞大资源,更由纳税人承担费用,“系咪喺呢件事上面,系咪少少行政当局或者司法佢哋去反省或者检控……由警方决定拘捕、律政司决定检控,系咪中间冇任何问题呢?我觉得好难话因为我赢咗就反映司法制度公平公正,掉返转头如果想像我输咗,佢都会讲一样嘅说话。”
唔应该假设所有被告都要有精力、魄力、时间、资源,就住一单好似好琐碎嘅案件,6,000蚊,剩系案底,基本上冇其他刑罚,上诉到去上诉法院或者去终审法院,自己去取回公道,我觉得咁样嘅运作系咪真系所谓叫公平公正呢?点解要一个所谓被告去证明自己系无罪,系咪所有人都afford得到做呢样嘢呢?我就觉得呢个讲法未必系咁准确,或者未必系反映事实嘅全部。
促政府厘清灰色地带 新闻工作者可合理查册及使用
蔡玉玲又提到,要彰显到今次判决所提到《基本法》保障市民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精神,政府应考虑其他查册制度,是否能更好地协助新闻工作者从事其工作,当中不同类型的查册已有不同操作 ,亦留下了不同的诠释空间,“我嘅案例之后,虽然𠵱家赢咗,但传媒工作者喺做嘢嘅时候会唔会多咗考虑,呢样嘢好靠行政当局去谂下点样厘清灰色地带,亦都好清楚畀个讯息大家,新闻工作者只要系合理查册同埋合理使用呢啲资料,就唔应该担心自己会堕入法网。”
她认为,在开放的社会已再难以定义传媒,而现时已有不同法例阻止市民滥用资料,故应基于资讯自由的精神,开放查册让市民大众查册,在审批时亦应从宽处理,“个精神应该系批咗畀你,再睇下你有冇虚假或者不正当用途,你好难话逐个申请去审批,呢个又牵涉到我使唔使填我查紧乜嘢呢,呢个就会引致到其他问题。”
被卷入今次案件的为港台节目《铿锵集》的《7.21谁主真相》,以调查2019年7月21日元朗袭击事件为主轴的报道,相关报道已被港台下架,蔡玉玲坦言希望报道能重见天日,但该影片下架并否单纯因为其官司,亦有其他因素,故相信难以再见到报道上架。
据同事引述高层称怪责自己
她续指,在今次事件中,无机会与港台管理层,即助理广播处长或以上的高层直接沟通,而据同事引述,“我觉得佢哋都讲咗啲说话令我几伤心同几唔合理,令我觉得我先系要承担错误嘅人。”
她又指,曾见证过港台好的年代,形容自己抓住了新闻自由的尾巴,更一度质疑过为何同事不能坚持到最后,当时情绪亦十分复杂,更坦言现时对任职多年的港台已再无一丝期望:“冇睇法喇,好难有咩睇法”,她作为观众,现时已无再收看或收听港台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