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提食物防腐剂修例 准许名单增80%至58种 今日起咨询3个月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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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卫生署拟就《食物内防腐剂规例》提出修例,包括更新“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定义、更新准许使用的防腐剂或抗氧化剂名单,以及有关防腐剂在指明食物的最高准许含量,当中准许使用名单由32种增至58中,增幅逾八成。当局宣布,今日(29日)起就建议修订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至8月28日届满。

食物环境卫生署拟就《食物内防腐剂规例》提出修例。(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政府发言人表示,新一届政府首份施政报告其中一项政策措施,是分阶段审视和更新有关食物中添加剂的食物安全法例,以加强食物安全,首阶段涵盖食物中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当局指,拟议修例使本港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在食物中的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将更多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纳入规管,亦为食物业提供更多适用于各种食物类别的准许防腐剂/抗氧化剂的选择,以及为消费者提供更大的保障。

当局续指,环境及生态局和食安中心在检讨《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内容和厘定有关建议修订时,已参考了食品法典委员会最新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及相关商品标准,并辅以内地和其他主要食品贸易伙伴的标准。若修例获得通过,当局将设18个月的过渡期,以让食物业界和其他持份者有合理时间作出调整。

建议修订包括:

1/ 更新“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定义:

.防腐剂指保护食物免受微生物而致变坏以延长食物保质期,于食物加工的任何阶段中添加于或使用于食物内或食物上而通常不视为或用作食物的任何物质,但不包括食盐田氯化纳);糖;酒精或适合饮用的烈酒、异再醇、一醋精;草药或蛇麻草浸膏;用作调味的香料或香料油;透过名为熏制的加工处理而添加于食物内的物质;任何添加在食物中作为营养素的维他命和矿物质

.抗氧化剂指保护食物免受氧化而致变坏以延长食物保质期,于食物加工的任何阶段中添加于或使用于食物内或食物上而通常不视为或用作食物的任何物质,但不包括任何添加在食物中作为营养素的维他命和矿物质。

2/ 更新“准许列表”中准许防腐剂/抗氧化剂名单,现现时32种增至58种

.建议删去现时受规管的其中三种防腐剂/抗氧化剂:碳酸铜、二苯基和甲酸

.新增25种准许使用的添加剂,并置于“准许列表”之中,当中有20种属GMP添加剂

.加入4种目前未获准使用的食物添加剂,包括过氧化苯甲酰、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硬脂酰柠檬酸酯和迷迭香提取物

3/ 更新/制订准许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在指明食物的最高准许含量

政府会在6月9日和6月29日举办两场咨询会。(食安中心网页截图)

咨询文件可于环境及生态局食安中心网页下载。市民可于咨询期间内,以电邮(Preservative_consultation@fehd.gov.hk)、传真(2893 3547)或邮寄(香港金钟道六十六号金钟道政府合署四十三楼),就各项修订建议提交意见。政府亦会在6月9日和6月29日举办两场咨询会,收集市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