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涉毒打女友至入ICU 辩方指事主欠债被人打 借钱不遂诬告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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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疑不满闹分手的女友拒拥抱及求删相,涉毒打女友至重伤案续审,女事主今午(22日)继续在荃湾法院(暂代区域法院)接受辩方盘问,律师指出辩方案情,指事主当日主动找被告,之后2人才相约在被告的酒店房见面,又指事主到步时已被打伤,并指事主因欠“可乐数”,想问被告借钱,因被告拒绝,事主才诬告遭被告毒打。事主对辩方说法一概否认。

被告王永滐,被控刑事恐吓,及有意图伤人罪,指他约于2020年5月27日,在香港威胁女事主会使她的名誉遭受损害,意图使她受惊;并于同日在香港荃湾帝盛酒店房间内,伤害女事主并意图使她身体受严重伤害,包括令她面部及肋骨多处骨折,事主并有肝脏撕裂一度入深切治疗部。

被告王永滐在荃湾法院(暂代区域法院)否认伤人等罪名。(资料图片)

与被告交往时正与丈夫分居

女事主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同意被告于2020年与事主交往时,已知她正与丈夫分居。

虽然女事主供称被告曾用她的电话报警,之后离开,并独留她一人在酒店房内等救护员到场。但辩方律师却指,当日的报案人并非被告,而是被告的一名男性朋友。事主表示不清楚,但称当时只有她和被告在房间。辩方称,警员及救护员到场后,该男友人仍在酒店房间内,事主称她当时已意识不清醒。

辩方指事主被打后才上酒店

辩方又指,事主当日凌晨致电被告,并称她被人打,被告问她伤势是否严重,事主称可自行走动,当时在茶餐厅的被告闻言,便建议二人到酒店见面,被告便与一名男性朋友回到酒店。两人抵达酒店时,见事主已在房间内靠床背坐著。被告见到事主有红肿,事主称左脸及肋骨感痛楚,叫被告给她钱,又说: “帮埋我最后一次。”

指事主欠可乐数而被打

律师指,被告友人之后离开了房间,被告问事主需要钱的原因,事主说她欠“可乐数”才被人打伤。被告称帮不了她,两人即展开争论。事主指被告若不帮她,她到医院验伤后,便会向警方说是被告打她,被告闻言说:“黐线架,你咪去啰。”被告便离开房间,最后由被告的友人报警。事主对于以上说法,一概表示不同意。

辩方指手机内讯息非被告发出

律师又指,事主电话内的讯息并非由被告发出,又指发出该些讯息的电话号码不属于被告,事主同样不同意。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DCCC 38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