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拒拥抱求删相 男友涉毒打女方至入ICU 事主:唔敢再信男人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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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疑不满已为人母的女友提出分手,涉声称要将女友下身裸照发给她的子女,诱女友到酒店见面。女友赴约后拒与他拥抱并要删相片,男子涉毒打女友面多下,至她吐血才停手,他为女方报警后离开。女事主送院后证实肋骨及面部多处骨折,肝部撕裂,一度入深切治疗部。男子否认伤人等罪,女事主今(22日)在荃湾法院(暂代区域法院)作供忆述事件时称:“唔敢再信男人。”

被告王永滐,否认刑事恐吓及有意图伤人两罪,指他于或约于2020年5月27日在香港,威胁女事主会使她的名誉遭受损害,意图使她受惊;并于同日在香港荃湾帝盛酒店某房间,意图使女事主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她。

被告王永滐在荃湾法院(暂代区域法院)受审。(资料图片)

成为情侣后约4个月闹分手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与事主自 2020年2月起成为情侣,事主其后曾提出分手但不成功。被告案发时租住帝盛酒店房间,当日接近凌晨1时许,他要事主到酒店找他。事主拒绝,被告随即发送一张女事主下半身赤裸的照片,并称若她不出现,便会将相片发给事主的子女,事主只后屈服前往酒店。

事主拒绝拥抱后被告变愤怒和暴力

事主到达被告的房间后,与被告坐在床上,被告要事主拥抱他,事主拒绝并要被告删除他偷拍的相片及录像,被告表示他没有拍摄录像,并变得愤怒和暴力。

被告王永滐案发时居于荃湾的帝盛酒店。(荃湾帝盛酒店网页相片)

事主面被打至看不清东西

被告用双手箍着事主的颈部,又对她拳打脚踢,之后把事主扯落地上,她的肚被床边的一个垃圾桶压到。被告把事主按在地上,打她面部近眼位置 4至5下。事主的左眼因而完全看不到东西,右眼视力模糊。被告之后停手,在事主吐出一些血后离开。

事主面部及肋骨多处骨折

警员接报到达涉案房间,事主被送至仁济医院,经检查后发现,她的右边第7节肋骨、颧骨及上颌骨闭合性、左眼眶底部、鼻骨、肋骨闭合性等骨折,另有左眼外侧结膜下出血、腹部濔漫性触痛、肝脏前叶撕裂等情况,同日被送进深切治疗部,两日后返回普通病房,及至2020年6月9日出院。

被告曾称要把事主裸照发给她的小朋友

女事主供称,被告当日要求与她见面时,她曾在’WhatsApp与被告争吵,被告向她发送一张她的下半身赤裸照并说:“叫多啲朋友仔睇”,事主回复:“你份人都几贱格”。被告问事主想不想看看其他亲密照片及影片,事主立即致电被告,被告再要她到酒店,又指会将照片发给她的小朋友。

求被告勿动手被反问咁样叫郁手

事主补充指,她不知曾在甚么情况被拍过亲密照,认为被告的偷拍行为十分“贱格”。她又担心子女看到照片后,会影响她在子女心中的形象,才到酒店赴约。惟她到达酒店并拒绝拥抱被告后,再要求他删除照片时,被告即变得暴躁,用双手箍着她的颈,她尝试反抗,被告将她按在床上,她向被告说:“你可唔可以唔好郁手。”被告回:“咁样唔叫郁手?”她并感到被告双手使用的力度加重。

独留事主在酒店房等救护员

事主觉得很不舒服及痛楚,便用双脚踢向被告,被告即用左手控制着她的头部,右手则向事主的左眼眉位置打了数下。事主的眼部即肿起,左眼看不到东西,右眼则看不清楚。被告停手后,事主坐在床边吐了一口血。被告便用她的手机报警,然后离开。事主在床上等救护员到场。

事主补充,她的左边脸事后仍有麻痺问题,至今仍需要覆诊。她称因此次事:“令我唔敢再相信男人。”亦不敢再相信人,害怕被他人伤害。

案件编号:DCCC 38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