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不满女友遭兄指骂 著女友照顾自己后挥剪击兄头 囚20个月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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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朗屏邨去年发生兄弟相残事件,青年因不满比他年长11岁的兄长当街指骂女友,加上兄长多年来滥药及对家人使用暴力,受尽压力的青年终以剪刀袭击兄长,又拳打兄长致他血流满面。青年早前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有意图而伤人罪,今(20日)被判囚20个月。法官虽同情青年一家,但法庭需要传达不能以暴力解决个人问题的讯息。
被告黄富杰(21岁)承认去年1月24日在元朗朗屏邨用剪刀伤害其兄长。
行凶前叫女友好好照顾自己
法官判刑时认为,被告黄富杰(21岁)在案件中有预谋,他于事发当天下午得知女友被骂后不久,便传讯息予女友提醒若他发生任何事,要好好照顾自己,显示被告预料有非常严重的事件发生,当时被告明显已决定要施袭,及后才去买剪刀,而被告犯案的动机是出于对兄长的憎恨及为女友报仇。
对准兄长头部袭击
法官又指,被告施袭时瞄准兄长的头部,亦在兄长跌倒后仍继续施袭,如非女友及途人阻止,被告很可能会继续,虽然法官同情被告及其家庭环境,但法庭需要传达不能以暴力解决个人问题的讯息。
不过,法官终考虑到被告无法保护母亲的沮丧,且事主已原谅被告,事件后对整个家庭非只有负面影响等等的因素,减刑9个月,加上认罪扣减后作出以上裁决。
兄长头及脸被插伤
案情指,被告的兄长去年1月24日在住所楼下碰见被告女友,并指责被告女友破坏被告与他的关系,被告当时在电话中听到有关内容遂赶至现场,被告继而与兄长发生口角,拳打兄长脸部,再以剪刀插兄长头部和脸部,兄长送院后被发现眼睑、鼻、颈部等受伤。被告在警诫下称对于兄长骂其女友感愤怒,故一时冲动下伤人。
案件编号:DCCC 44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