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德根女儿涉占用花园 官判无权续居 颁令邱与其12只狗须迁出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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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商人邱德根女儿邱美琪,3年前破产后,她原居住于清水湾的独立屋亦被接管,惟接管人指邱美琪违反条款,继续在独立屋外的花园居住。接管人早前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邱继续居住。邱女否认住在花园,又称她要照顾居于花园的12只狗,又称她仍有权使用花园。法官参阅资料,发现花园每月电费不非,与邱居于上址时相若,相信邱女一直居于花园内僭建的地窖,故颁下禁制令,下令要邱、其随从及她的12只狗搬走,但准她日间使用花园。

原告为Marspan Limited,被告为邱美琪、占用涉案花园的人士和邱的前夫Tan Wai Kee。

被告邱美琪(不在图)的父亲是已故商人邱德根(前,中),邱父曾是亚视董事局主席,与鲍起静、黎燕珊等艺人关系要好。(Tung Star)

邱破产后独立屋被接管

邱美琪是已故亚洲电视董事局主席邱德根的女儿,她在2019年因欠债严重,于2020年4月被法庭颁令破产,她被接管的资产包括该位于清水湾的独立屋。原告指邱一直居于该独立屋外的花园,花园的电源曾被截断,邱即购入柴油发电机向花园供电。原告因而要求法庭颁令,指花园只可作私人花园、贮物室及厨房用途,不得居住,并要占用人搬走及交还。

花园内的潜建地窖内有饭厅套房

法官在判辞透露,原告于2022年7月取得物业的控制权后,曾要求邱迁离独立屋,邱即与她的随从搬到用花园继续生活。根据原告提供的资料,该花园面积约有1070平方米,内有一个僭建的地窖,内里有饭厅、套房及厕所等,睡房内亦有大床及电视等家俱,远超于一个私人花园或贮物室的用途。

每日在花园放狗 电费与居独立屋时相若

原告亦拍到邱平日的起居,她每天会带与狗只在花园散步,外出后傍晚会驾车回来并留宿。法官并留意到,该物业每月电费高昂,与邱仍居于独立屋时差不多,认为邱与其随从明显是在花园内居住。

准每日朝九晚五仍可使用花园

但邱称她的前夫,即本案第三被告Tan Wai Kee亦享有物业持有公司的部份股份,Tan并授权邱美琪可使用花园,因此邱有权进入公园范围。

法官最后下令,邱及其随从以及她的12只狗,均需迁出花园,并要把花园交还给原告,但准邱等人每日朝九晚五时段享用花园,直至法庭另有命令为止。

案件编号:HCMP 96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