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涉30年前奸表妹 事主称遭笔插至下体瘀伤 辩方指是电芯触碰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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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汉疑在逾30年前强奸年仅7岁表妹,案件今(3日)在高等法院续审。事主接受辩方盘问时,透露她遭表哥用墨水笔插尿道后,以为墨水笔漏墨导致耻骨发黑,数天后才发现是瘀伤,但辩方指表哥只是以笔芯电触过她。事主又说,事发后近30年才重提旧事,最初没有想过要告发表哥,只是“唔想佢扮唔知,唔想佢以为唔去面对就冇咗件事”。她对自己沉默多年感到愤怒,认为当初应该去追求公义。

被告CFL(现47岁,案发时14岁),被控于1990年8月某日,在新界大埔某单位非礼当时10岁的Y、强奸及袭击7岁的X。X和Y为一对亲姊妹,被告则是两姊妹的表哥。

现年47岁被告CFL否认14岁时强奸7岁的表妹。

下体呈黑被以为墨水所致

X今日接受盘问时,透露她遭被告强奸及用墨水笔插下体后,当晚洗澡时见到下体耻骨呈黑,她起初以为是墨水笔漏墨所致,数天后发现是瘀痕。辩方质疑,虽然X知道下体变黑是由瘀伤造成,但她在2018年向被告重提旧事时,却称:“有毒的墨水满满的停留在我下体。”X解释,她只是想把案发时的感受告诉被告,才会这样说。

当时觉得被插得很深

辩方读出X的口供,她向警方忆述事件,指被告当时在房内听到有人敲门,之后拉后身体,随手从书桌上取出一支胶柄墨水笔,以笔嘴插进她的尿道,再左右转动笔杆,令她感到痛楚无比,犹如一股电流传上胸口。其后被告加强转动墨水笔的幅度,笔杆逐渐深入其尿道约6至8毫米。X在庭上解释,当时感觉笔杆插得很深,她一直大叫却遭被告掩住嘴,惟她没有留意声量。

事件好深刻无法忘记

X续指,她在报警前夕曾与丈夫和Y覆述事件,是因为希望家人知道事件始末,而且她未曾到过警署报案,亦觉得事件难以启齿,所以才会在录口供前讲述一次事件。辩方指出,X是因为不记得事件经过,需要模拟录口供情况,当时她仍向Y说耻骨发黑是因墨水笔漏墨。对此X解释,事件对她而言“好深刻,点可以唔记得?”她补充,只是想把当时的心路历程告诉Y,“想讲细个嘅我咁低B”。

想被告知道她受到的伤害

辩方另质疑,X事隔28年才直接找被告控诉,两人之间的讯息却不曾提及“强奸”,只是说“搞我下体”。X反驳,她只是以“性侵”一词表达事件,并称最初没有打算告发被告,向他重提此事只是想被告知道她受到的伤害,“唔想佢以为唔去面对就冇咗件事”,她坦言:“沉默咗好多年,好嬲我自己。”

辩方指是以笔芯电触碰X下体

辩方指出,被告其实是以笔芯电触碰X下体,而非用笔插入该处,若她的尿道被插后感到强烈痛楚,当晚洗澡时不会只是觉得耻骨酸痛,尿道没有痛楚。X表示,她只记得耻骨发黑,事后小便时尿道疼痛,她没有就此求医或者告诉家中长辈,称:“细个啊嘛,我成日都要忍㗎啦。”辩方认为X多年后混淆记忆,X说:“我都想忘记。”

案件编号:HCCC16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