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13岁男童用母亲银行户口花9万买手游道具 几经转折退款

撰文: 欧阳德浩
出版:更新:

网络游戏普及,游戏商以课金来让玩家取得更优越位置,亦是近年消费的一大议题。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更容易跌入游戏世界的消费陷阱。消委会今(17日)透露,曾接到个案指一名13岁男童,偷偷登入其母亲银行帐户,并转帐至其支付工具,用来“课金”买虚拟道具,在短短20日内共花费9万元。但纸包不住火,母亲发现后要求相关平台及游戏公司退款,最终经消委会介入后,分别获两间公司“特别安排”退款。

但有内地玩家则属于不幸的一群,其游戏帐户被盗用后,所有装备、道具及游戏币均被转走,估计损失2.4万港元。惟游戏公司认为被盗的损失,应由盗用者偿还,建议玩家注意帐号安全,消委会只能建议他考虑咨询法律意见。

网络游戏的普及与课金风气的盛行,是近年消费的一大议题。(资料图片)

13岁童短短20日内课金约9万元 偷买虚拟道具

消委会透露,家长梁小姐的儿子13岁,平日经常上网课,因此她对儿子长时间玩手机并不以为意,亦没有安装家长监控功能。直至某日收到银行月结单,才发现儿子已沉迷手机游戏,由8月1日至20日,不足一个月时间共课金约9万元以购买虚拟道具。该笔款项中有约5.9万元,是透过A公司的电子支付工具,在B公司的应用程式商店平台选购。另外的3.1万元则由C公司营运的手机游戏直接课金。

初时游戏开发商只愿退还4000元

梁小姐曾尝试要求相关的游戏开发商退款,但最终只退还4,000元。她认为儿子未满18岁,未有足够成熟的心智为其消费行为负责,故不满A公司允许未成年人士开户及付款,亦不满B公司允许未成年人士消费。因损失金额巨大,她向消委会求助,以取消交易及争取全数退款。

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容易跌入游戏世界的消费陷阱。(资料图片)

电子支付平台指所有付款获13岁童确认 不安排退款

A公司回复消委会表示,其电子支付平台并无限制用户的注册年龄,用户须在开户前仔细阅读及同意“用户服务协议”。当中便注明用户若未满18岁,需促使其父母注意协议内容,而父母将被视为已阅读及同意协议条款。

A公司引述其免责条款,指不会就未成年用户于使用服务时,所遭受的任何损失负责。A公司亦称,曾直接致电梁小姐跟进,当时她在对话中透露,儿子在她不知情下登入其网上银行帐户转帐至支付工具,认为所有付款均获用户,即梁小姐儿子确认,因此不会安排退款,并建议她与B公司联络。

应用程式商店平台、游戏开发商愿意安排特别退款

后来在消委会的协助下,B公司经考虑后同意为梁小姐的个案作特别处理,为当时帐户内的交易安排一次性退款。至于C公司亦特别安排退款约3.1万元,个案最终才得以解决。

消委会今年首3个月已录得31宗网络游戏相关投诉。(GettyImages)

内地玩家帐户被盗失2.4万元

关先生为内地游戏玩家,某日登入游戏时,发现帐号中所有装备、道具及游戏币均被转走,当中包括已升级的珍贵装备,可大幅增强角色能力。关先生根据购买装备的花费,并参考交易平台的售价,连同损失的游戏币,估计价值共2.4万港元。

道具装备被转售第三方玩家 游戏公司称无责任偿还

经消委会跟进后,D公司调查所得,确认关先生帐号内的道具及装备已被不法盗取,盗用者亦转移至另一帐号,并透过游戏交易所,转售予第三方玩家。该名玩家并不知道为赃物,因此D公司未能归还被盗物品。

消委会亦根据关先生意愿,向D公司查询可否归还一部份被盗物品,惟D公司认为被盗的损失,应由盗用者而非公司偿还,建议关先生注意帐号安全,切勿将帐号密码外流或浏览不明网站。消委会则建议关先生可考虑咨询法律意见。

消委会吁政府参考海外引入网络游戏监管机制。(资料图片)

消委会吁引入网络游戏监管机制

世卫于2018年将“电子游戏障碍”纳入《国际疾病分类》。现时内地及日本香川县已立例,直接限制未成年人士的游玩时间。同时,内地、台湾及日本亦规范未成年人士课金,或游戏的中奖机率。消委会指,香港现时并无针对网络游戏的法例,建议政府可考虑参考其他地区,引入监管机制。

消委会亦建议,家长可考虑为儿女的手机设定“家长监控功能”,设定时间限制之余,并规定须经批核才可下载App或购买游戏商品,避免出现过度消费。消委会亦提醒家长须小心看管个人帐户,注意儿女使用其密码或Face ID转帐、增值或购买游戏商品。

今年首3个月录得31宗网络游戏投诉

消委会数据显示,网络游戏投诉过去三年均超出100宗,最高为2021年的190宗,去年亦有144宗,今年首3个月亦已录得31宗投诉,显示投诉数字并无显著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