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翁屯门医院留医时抽痰吐血亡 老翁遗产管理人向医管局索偿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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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癌翁2018年在屯门医院留院期间,由学护为他抽痰后突吐血,及后出现呼吸困难,心脏一度停顿30分钟,经抢救后陷昏迷,3周后脑干死亡离世。死因庭去年召开聆讯,裁定老翁死于不幸。老翁的遗产管理人昨(31日)入禀区域法院,指院方疏忽致老翁死亡,向医管局索偿。
原告Chan Chaung Pan,为死者汤权的遗产管理人,被告为医管局。入禀状指,死者于2018年7月23日至8月25日在屯门医院接受治疗,因被告的疏忽而于同年8月25日离世。原告因此向被告索偿,而入禀状未有列明索偿金额。
案件编号:DCPI 1003/ 2023
死因研讯中主要证人供词。(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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