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贩运50公斤可卡因罪成 判囚34年 近年最重贩毒案判刑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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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毒品调查科于2019年4月破获在荃湾区一宗贩毒案,检获逾50公斤可卡因,市值6,700万,两名运输工人被控贩运危险药物罪,其中一人早前认罪,另一人则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两男今(23日)于高等法院判刑,认罪被告被判囚17年,经审讯被判罪成被告,则被判入狱34年,为近年刑期最重的贩毒。警方表示,贩毒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或需面临长达30年监禁,呼吁年轻人勿因一时贪念及朋辈唆摆以身试法。

毒品市值达6700万元

两名被告:李子建和黄永健,均38岁,同样报称运输工人,被控于2019年4月25至26日期间,在香港非法贩运危险药物,即内含51.17公斤可卡因的60.85公斤固体,市值6,700万。李早前认罪,判囚17年;黄不认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囚34年。

高阶督察朱绍麟。(凌子淇摄)

李步出单位时被捕 黄在停车场被捕

毒品调查科行动组高阶督察朱绍麟指,警方于2019年4月26日,根据线报在荃湾愉景新城一单位埋伏,截查步出单位的李后,发现其背囊藏有1.44公斤可卡因及包装工具。警方再进入涉案单位内调查,检获另外49.73公斤可卡因。及后黄在停车场被捕,经调查后发现他负责租用单位及监察整个毒品运送过程。

警方呼吁勿因一时贪念参与贩毒行为

朱又指,本案为近年来刑期最重的贩毒案,相信两名被告共同经营贩毒活动,并打算将涉案毒品流入市场。他表示,贩毒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或需面临10至30年监禁刑期,呼吁年轻人勿因一时贪念及朋辈唆摆参与贩毒行为,而贩毒操控者更加罪恶一等,案件被带到法庭时必定会是加刑因素。

案件编号:HCCC286-28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