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跳工|工会忧难保障受苛待外佣 吁加强罚则打击中介
政府拟修订《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订明职业介绍所不应以金钱诱因等营商手法,诱使在职的外佣提早终止合约。有外佣工会代表认为,处方提出修订所用字眼并不清晰,未有合理介定何谓外佣受雇主“苛待”才属特殊原因可提早终止合约,又提及外佣对著中介公司“冇say”,不少中介公司扣留外佣护照及合约,尽管加强巡查最后至有少数中介公司被“除牌”,认为应加强对中介公司的罚则。
劳工及福利局及劳工处初步建议,《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应要求职业介绍所向外佣求职者清楚解释现行政策,除了因雇主外调、移民、逝世或经济原因而提早终止合约,又或有证据显示外佣曾受苛待或剥削等特殊原因,外佣在两年合约期内提出在港转换雇主申请,通常不会获批,亦建议订明不应以金钱诱因等营商手法诱使在职外佣提早终止合约。
工会指修订令外佣受苛待不敢出声
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代表叶沛渝今日(17日)接受香港电台节目《千禧年代》访问指,去年6月已与劳工处开会讨论修例,当时处方回复称正在检讨,但之后未有再与工会商讨。她对于当局打击外佣“跳工”感到无辜,并指事实上有些情况雇主是剥削外佣,惟政府修例使用的字眼模糊,未有定义何谓“苛待”,忧虑修例会令到外佣被剥削后亦不敢出声。
如果雇主叫个外佣一日到黑做嘢,每日得一片面包、三餐得一片面包、两杯水,瞓几个钟头咁样,又系咪可以接受外佣有转换工作嘅权利,可以去避免呢啲剥削呢?
她表示,外佣转工需要面对相当大的成本,失去工作亦会失去居所,并随即没有收入,甚至由于需缴付中介费而需要借贷,这些费用之后亦需偿还,“大部份情况,冇乜必要底下,先至会谂,真系顶唔信先至会转工”。
叶沛渝认为,劳工处觉得《职业介绍所守则》行之有效是自我感觉良好,早前该会亦有调查显示百分百中介公司违反守则,政府应修例加强对于中介公司的罚则,虽然该处有加强巡查,但实际被“钉牌”的数量很少,与外佣实际面对中介公司剥削的情况不成正比。
外佣对中介公司“冇say”
今次《守则》修订亦包括订名介绍所不可索取或保留外佣的雇佣合约,迫使外佣支付或偿还款项。叶沛渝认为,相关修订只属皮毛,外佣及雇主均受中介公司控制,外佣追究或遭中介公司报复,认为外佣初来报到就算被扣留相关文件亦不知可以如何处理,对著中介公司“冇say”。
她又提及,大部份中介公司收取护照及合约后会“扯猫尾”,推却文件由雇主保管及不在办公室,令外佣十分困难才能取回相关文件,倘不加强对中介公司的罚则,不会解决相关情况。
雇主:教识外雇做嘢又炒老板鱿鱼
香港家庭佣工雇主协会主席容马珊儿则指,外佣来港工作不需任何支出,机票和身体检查费用均是由雇主支付,“雇主唔会立乱终止合约,唔想㗎,极度不想”。她又提及,雇主教导来港外佣亦不容易,亦要为其办理手续,香港变成外佣训练的场地,雇主亦是其导师,“教识你做嘢,跟住你又炒老板鱿鱼,咁雇主又有啲咩可以保障自己呢?”
她又指,外佣来港工作前签署合约等同承诺,保证做足两年工作才离开,属雇主及外佣的保障,倘获聘请前列明具备适合条件,但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则属虚报,雇主终止合约亦属合理。另外,中介公司亦有责任,因为大部份中介与外佣会面试及沟通,了解其真实情况,认为修订守则保障雇主亦属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