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8人涉参与围魏救赵行动 暴动罪成囚42至57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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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因反对修订《逃犯条例》而引发连场示威,至同年11月大批示威者占据理工大学,警方遂围堵校园,之后有网民发起“围魏救赵”,在各区聚集以分散警方注意力,其中8名在尖沙咀一带被捕的人士,因暴动罪成,今(2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暂委法官叶启亮称,理大冲突是修例风波中最大规模的暴动之一,判8名被告中,早前认罪的6人囚3年半,两名经审讯被定罪被告则分别入狱4年半及4年9个月。

案中另有3人潜逃

八名被告依次是陈卓贤(21岁)、张绰元(21岁)、张凯𦲀(22岁)、冯兴榆(24岁)、黎钧尧(28岁)、刘沛彦(24岁)、梁俊杰(25岁)及梁刚玮(24岁),同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一带参与暴动。陈卓贤及黎钧尧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其余6人均认罪。

本案另涉3名被告:陈亮儒(25岁)、郑伟乐(19岁)、洪主龙(21岁),他们早前已潜逃,法庭已发出拘捕令。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港九多区均有激烈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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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加深不同政见人士的分歧

法官判刑指,案发时示威者人数众多,他们与执法人员对峙,并曾投掷251枚汽油弹,现场火光熊熊。案发地点人烟稠密,除对公众造成滋扰,亦加深不同政见人士的分歧。

示威者行为挑战法治判监是唯一选择

法官认为示威者的行为是挑战法治,判即时监禁是唯一选择。除黎钧尧外,其余被告都有装备,明显是有备而来,然而各被告仍相对年轻,信纳他们一时冲动犯案,会酌情减刑。虽然事发距今已逾3年,但认为控方非不合理延误,故判认罪的被告入狱42个月,黎钧尧入狱54个月,陈卓贤入狱57个月。

案件编号:DCCC 75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