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控方求传召2警讲YT及FB操作获准 保释被告获撤宵禁令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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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民主派初选案,16被告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审讯,今(10日)进入第五天,控方过去4天完成了开案陈词,并简述了初选的背景及16人的角色,控方今天申请准两名警员以专家证人身份作供,讲述YouTube及Facebook的运作,代表何桂蓝的律师投诉控方未依守则,又称未有时间找专家反证。由于两名证人稍后才传召,法官最后批准控方申请,但其专家身分仍有待确认。

控方称会先传召4名“从犯证人”作供,料需时4星期,法官直言有点乐观,控方即改称6周,并透露之后会传召协调会议的相关人士作供。案件押后至下周一(13日),料会先传区诺轩。

此外,有获准保释被告申请更改担保条件。法官最后准撤销所有保释被告的宵禁令及到警署报到的条件,在犯人栏内的杨雪盈、彭卓祺等随即松一口气,郑达鸿亦拍掌回应。

何桂蓝的代表律师就控方的申请提出反对。(资料图片 / 卢翊铭摄)

辩方认为会造成无可挽救的损害

代表何桂蓝的大律师Trevor Beel指,控方今年1月才称会传召两名警长以专家证人身份作供,辩方至开审当日才收齐两人的口供,律师认为控方做法违反《实务指示》条款,对被告的审讯过程造成“无可挽救的损害(irremediable prejudice)”,又指若控方打算提出这些专家证据,应在交付程序之前提出。

控方认未跟实务守则

控方承认没有跟从《实务守则》,解释其中一名警长今年1月6及9日才录口供,律政司已尽快把相关文件交予辩方,认为迟交文件未造成无可挽救的损害,因两人只讲述Facebook及YouTube程式,两者均有被广泛使用。

协调会议相关人士稍后作证

控方又透露除传召首4名“从犯证人”,之后会传召一名与协调会议相关的证人,及选管会的政府人员等,两名专家证人最后阶段才会出庭,料不会早于4月中,认为辩方有足够时间准备。

资料是否可从第三方截取

辩方却称若佑控方会依赖Facebook及Youtube内容举证,辩方也需时找专家反证,又提到其中一名警长提及电脑伺服器上的内容,是否可由第三方编辑,据一般电脑知识,网络“后门”、网络攻击等,均可让第三方截取档案,控方证供没有证明这些因素不会影响相关证据的可信性。辩方又指,本案涉及非一般罪行,相信难找本地学者任专家。

法官陈庆伟认为其说法纯属揣测(speculations)。辩方亦承认未开始寻找专家,希望待法庭决定后才作进一步行动。三位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退庭商议后,批准控方传召两名警长作供,他们专家资格的争议,则待稍后阶段才处理。

辩方提出新争议下周处理

辩方又提到去年2月在交付程序时指,控罪详情中提及众被告参选或不参选立法会、当选后取得立法会大多数,从而滥用职权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等,均属“公开行为(overt act)”,但开案陈词却指这些行为是串谋协议内容中的“非法手段”,要求控方举证前厘清,这到底是否串谋协议内容。法官把这争议押后至下周一处理。

16名不认罪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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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表示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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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及各人的保释条件。(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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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