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认藏爆炸品 官指持理念不惜伤及无辜 斥属懦夫行为囚40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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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师于2021年初在粉岭被发现运送大量化学粉末、烟花棒、爆竹及无线电遥控器,经检验后被发现可制造爆炸品。工程早前承认管有爆炸品,今(20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郭启安斥被告因自认为高尚的理念,不惜伤及无辜,做法属卑劣及为懦夫的行为,判他入狱40个月。郭官判刑又称,由反修例运动至国安法生效后,香港治安整体回复平静,但不能排除本土恐怖主义地下化,提醒市民需要小心,见疑即报,不可掉以轻心。

被告黄智荣(44岁)被控于2021年2月8日,在粉岭荣福中心对出的近马适路及联捷街交界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约17.4公斤的硝酸钾、约2.8公斤的氧化铁、约1.8公斤的镁、约1.2公斤的铝、35克的硫磺、约1.5公斤的烟火棒、约127克的炮竹、2套无线电遥控。

2021年2月8日警方发现有人藏爆炸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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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官判刑指,专家认为涉案爆炸品不足以制成爆炸装置,亦缺乏说明书及部份工具,惟说明书可在网上查看,工具亦可在市面购买。被告已提供了大部份原材料,离制成爆炸装置只有一步之遥,其行为与串谋制作爆炸品无异。幸好警方及时破案,如果该些爆炸品被不法分子拿到,必然会造成人命伤亡,祸及无辜。

曾使用整蛋糕等反修例术语

郭官又指,虽然事件非发生在2019反修例运动期间,但被告使用的“整蛋糕”、“玩具”及“文具”等是反修例常见术语。郭官最后称要将一个“大好中年人”判监深感无奈,但他既选择了违法手法抗争,就需要面对法律后果。郭官指,不管他自认为有多高尚的理念都好,其不惜伤及无辜的做法属卑劣及懦夫的行为。

被告认为朋友托运物品

案情指,警方发现被告当日中午手持一个尼龙袋,由柴湾华泰中心到达粉岭荣福中心,将尼龙袋锁在对开马路栏杆上后步入大厦。约10多分钟后,被告拿著一个行李箱离开荣福中心,警方上前截停,从其尼龙袋搜出防毒面具、手套等,行李箱则找到涉案爆炸品。被告警诫下承认,有朋友托他运送这些物品,称可收取港1至2万元作报酬,而涉案物品可卖约15至 20万元。另警方在被告的Telegram聊天纪录中,发现他与另一人对话,对方曾问:“我哋系要整蛋糕,你知到?”被告称:“我付(负)责交收,我知系玩具”等。

案件编号:DCCC89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