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双程证男女来港卖唱被捕 认行乞罪罚款 改判入狱5天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持双程证来港的伤残男女,上周五(10日)在长沙湾一街市外卖唱,其间有途人把钱放入纸皮盒内,警方之后以行乞罪名拘捕二人,并没收他们的麦克风、扩音器等工具等。两人今(13日)在西九龙法院承认1项乞取施舍罪,裁判官李志豪考虑两被告不知道事件是犯法及个人背景下,判两人各罚款1500元,惟他们称不能缴付罚款,故以监禁5日代替。

被告为钟小坚(39岁)及李梅花(34岁),两人均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他们均承认于2023年2月10日,在香港九龙长沙湾顺宁道保安道市政大厦保安道街市外,在街上乞取及收取施舍。

女被告李梅花称不知在港卖唱犯法。(郑子峰摄)
+2

案情指,在2023年2月10日约4时许,有人报案称在长沙湾顺宁道保安道街市外,见到2名被告使用装置唱歌,并有纸皮盒放在他们面前,有中年女子把钱放入纸皮盒内,有其他人将硬币放在盒内。警方接报到场并了解情况后,询问两名被告在做甚么,他们承认同日从落马洲过关来港,不知道行乞是犯法。

没有律师代表的男被告称,他不知道在港行乞犯法,加上他早前离婚,心情不太好,为了散心来港,听说在港卖唱可赚钱,想赚点钱供养父母,望法庭饶恕他一次。女被告亦称她不知道行乞是犯法,她已婚并有孩子,并称以后不会再犯,希望可获轻判。

案件编号:WKCC 61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