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11人涉参与围魏救赵行动时在旺角被捕 全被裁暴动罪成
理工大学在2019年11月遭示威者占据,警方封锁校园一带范围,当时有网民发起“围魏救赵”行动,港九多区有人聚集及发生冲突,警方后来封锁旺角指定范围,拘捕了213人,并分多案审讯,其中一宗涉及11名被告的案件,今(4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域法院)判刑,暂委法官徐绮薇裁定11名被告全部被告罪名成立,并把案押后至2月18日听取求情,及会于3月11日判刑。
11名被告:陈建熹(21岁)、陈子健(25岁)、郑浩麟(28岁)、郑伟杰(26岁)、张浩然(27岁)、张元山(27岁)、周明挚(44岁)、方淦辉(27岁)、冯天程(24岁)、何焯铭(37岁)及何仲玹(25岁),全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一带的弥敦道,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此外,郑浩麟及冯天程,因管有1包及3包索带,被控意图使用或导致或准许他人使用索带以损坏财产罪,亦被裁定罪成。
案情指,当日油尖旺区的弥敦道有示威者聚集及与执法人员冲突,期间有人投掷汽油弹,交通严重受阻,执法人员多次发出警告并发射催涙烟等,但示威者仍拒绝散去。执法人员于晚上近11时半展开围捕行动,成功围堵并拘捕多人,包括11名被告。
徐官裁决时指,本案各被告全部是在警方所设的封锁范围截获,他们案发时身处暴动现场,必能目睹暴动范围内发生的破坏社会安宁行为,并听现场劝喻离开的警告,而且对峙场面维持45分钟,常人必定知道,若不想被视为暴动的参与者,便应及早离开。
徐官又指,当日港铁站及商店已关门,各被告又非附近居民,穿着与示威者相似,认为他们并非路过的途人,而是有意图参与暴动,并恃人多势众壮大声势,从而支持及鼓励其他示威者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从而裁定11人均暴动罪成,而2名管有索带的被告,法官认为他们在暴动现场,没有被正当使用的理由,裁定他们管有索带的用途亦与暴动有关。
案件编号:DCCC 747/2020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港九多区均有激烈冲突。(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