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4男在旺角一带参与暴动 官斥目无法纪 囚58至60个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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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警方围堵理工大学,大批示威者在校园外与警方爆发冲突,多人被捕。其中4人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案件今(3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判刑指,当日示威者明显有备以来,聚集人数多达2000人,远超警力。法官另斥示威者行为目无法纪,挑战警方权威,属本案严重之处,终判4人分别囚4年10个月至5年。

4名被告:陈思朗(34岁,的士司机)、朱兆辉(31岁,摄影师)、梁家乐(18岁,学生)及梁栢熙(29岁,建筑工人),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法官以5年3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众被告无案底减刑3个月,另考虑到梁家乐无挑战警方证据再减刑2个月,即梁判囚4年10个月,余下3人同判囚5年。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港九多区均有激烈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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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有约2千人聚集

法官判刑指,案发时有约2000人聚集在窝打老道及弥敦道一带,警方仅有200人,示威者人数远超警力。警方多次发出警告,示威者仍不愿散去,使用武力、汽油弹等与警方对峙。另示威者大多深衣打扮、戴口罩、携伞等,显然知道自己的行为属违法,其目的是掩饰身份、逃离法网。

示威者投掷约250枚汽油弹

法官续指,暴动历时约一小时,示威者投掷了约250枚汽油弹,当中不少人携有防毒面具、口罩等装备,明显有备而来。另在警方围捕结束后,现场布满砖块、玻璃碎、杂物等,相关维修费用肯定会对公共开支造成负担。法官斥示威者行为目无法纪,挑战警方权威,属本案严重之处,判刑须具阻吓性。

警方强调日后仍会严正执法

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总督察任雪莹在判刑后会见传媒,指暴动属严重罪行,香港人虽享有言论、新闻、集会、游行自由,仍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强调警方日后会继续严正执法。

案件编号:DCCC 438/ 2021

总督察任雪莹称警方以后仍会严正执法。(刘安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