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染疫后到吉野家 FB留言称:林郑你要揽炒 我实去多啲蓝店
水果店职员疑感染新冠病毒期间外出,包括在油尖旺区的吉野家等餐厅堂食及乘搭港铁,被控12项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罪。案件今(30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拘捕被告的警员称,他们在被告家楼下截停被告,并在其手机发现他在其Facebook专页有一张快测呈阳性结果的照片,又在“香港黄色经济圈”群组上传吉野家的食物照,配文称:“超过2年无去过吉野家,今日喉咙痛、口淡淡,想食啲汤米。明嘅就明,林郑你要揽炒,我实去多啲蓝店”。裁判官李志豪裁定表证成立,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称,明(31日)将自辩,并会争辩当时政府并未接受快测结果。
曾到吉野家美心及连锁超市
男被告雷宝林,41岁,被控于2022年2月24日至28日期间,自知属指明传染病即2019冠状病毒感染的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风险,即身处在吉野家、烔记手撕鸡、美心MX、海港冰厅、惠康超级市场、百佳超级市场,以及6度乘搭港铁往返深水埗至尖沙咀或旺角。
去年2.24检测3.4获发阳性结果
承认事实指,被告于2022年2月21日西九龙普通科门诊进行检测,于同月27日发出阴性结果通知;他于同月24日先后到西九龙普通科门诊进行检测及枫树街球埸检测站检测,分别于3月4日发出阳性结果,及于2月28日发出阴性结果通知;最后于3月4日到西九龙普通科门诊检测,于同月7日发出阴性结果通知。
政府去年2.25前不接受快测结果
卫生署高级医生杨伟杰供称,政府于2022年2月20日发出公告,指获送往社区隔离设施的确诊者,若于第7天检测结果呈阴性,可回家隔离至第14天,届时如结果再呈阴性便可离开家居;至2月26日,政府再发出公告加多一条款,即若确诊者打了至少两针疫苗,在隔离的第6天起连续2天呈阴性,便可提早完成隔离。被告其后自行盘问证人,指出2022年2月25日前,政府并不承认快速测试的检测结果,杨同意。
上传吉野家食物照并留言
拘捕警员李俊鸿供称,被告家楼下被截停,被告自愿取出手机检查,警员在其手机发现,被告登入了一个名称为“PaulPaul”的Facebook用户,于2022年2月24日在“香港黄色经济圈”群组发帖,上传一张吉野家的食物照片,配文称:“超过2年无去过吉野家,今日喉咙痛、口淡淡,想食啲汤米。明嘅就明,林郑你要揽炒,我实去多啲蓝店”,另被告发表了一张快测阳性的照片。
个人专页上传快测结果照片
被告之后澄清,他是在个人Facebook专页上传快测照,而非“香港黄色经济圈”群组,警员同意。警员另表示他没有见过涉案快测,亦不知道快测在何处购买及其牌子。
裁判官午后裁定表证成立,被告表示会自辩,并会争议为当时政府并不认可快测结果。
案件编号:WKCC 295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