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锦满涉丢图书馆简体字书入垃圾桶 否认偷窃罪 案件下月预审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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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郑锦满被控偷窃图书馆的简体字书。(伍凯莹摄)

热血公民副主席“四眼哥哥”郑锦满去年4月在公共图书馆拍片,呼吁市民用自己方式“消灭”简体字书,包括将书本丢到垃圾桶、放进书架罅隙等,上月被落案起诉盗窃罪。案件今(20日)于九龙城法院再提堂,郑锦满否认控罪,押后至5月12日预审。郑早前因违反占旺清场的法庭命令,因藐视法庭罪判囚3个月,控方今透露郑最快于5月30日出狱。

现正因藐视法庭罪在监狱服刑的郑锦满,今早由囚车带到法庭,犯人栏内的郑剃了短发,身穿西装和依旧戴上粗框眼镜,精神奕奕,脸上亦有笑容。郑庭上否认1项盗窃罪,案件押后至下月中预审。控方透露将有9名证人,并会将郑上载于Facebook的影片和图书馆闭路电视录影呈堂。

被告郑锦满,28岁,报称议员助理,被控一项盗窃罪,即于去年3月29日,在何文田九龙公共图书馆4楼内偷窃9本图书,有关图书是香港政府财产。控方透露,郑涉将案中9本简体字书,丢入垃圾筒,因而控告他盗窃罪。

案件编号:KCCC92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