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把图书馆内简体字书掉垃圾桶 郑锦满被控偷窃案提堂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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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郑锦满被控偷窃图书馆的简体字书。(伍凯莹摄)

热血公民副主席“四眼哥哥”郑锦满去年4月在公共图书馆拍片,呼吁市民用自己方式“消灭”简体字书,包括将书本丢到垃圾桶、放进书架罅隙等,去年遭警方以不诚实取用电脑等罪拘捕,本周一终被落案控告盗窃罪。案件今(23日)于九龙城法院提堂,押后至4月20日再讯,暂毋须答辩,等候法律意见及文件。

被告郑锦满,28岁,报称议员助理,被控一项盗窃罪,即于去年3月29日,在何文田九龙公共图书馆4楼内偷窃9本图书,有关图书是香港政府财产。

郑暂时毋须答辩,因辩方需时阅读文件和索取法律意见,押后至4月20日。控方透露,郑涉将案中9本简体字书,丢入垃圾筒,因而控告他盗窃罪。郑准以500元继续保释,离开法院时,他没有回应传媒问题。

案件编号:KCCC92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