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获官校聘请后被拒 覆核胜诉求赔1604万 官判只获69.5万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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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申请官立小学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Native English Teacher, NET)教职,原获告知受聘,校方后来却改口称她不受聘。教师认为因她直接向校方递交履历,但教育局的“内部政策”,要校方从教育局取得申请者的履历。她因此提司法覆核,法官早前裁定教师胜诉,并下令局方须作赔偿。女教师遂要求局方赔偿额逾1600万元,包括涉案时段及未来收入等,法官今(3日)下判辞,指其胜诉决定与教师的未来收入无关,判教师只获赔69.5万元。
申请人汤慧仪(译音),答辩人教育局局长及教育局。
局方指汤索偿夸大
法官在判辞透露,汤要求就一般赔偿、涉案时间收入损失和将来收入损失,分别索偿300万、194万多和1099万多元,即合共1604万多元。局方指汤索偿夸大,亦没有医学证据支持并提出反对。
汤称被标签为制造麻烦者
就一般赔偿方面,汤指事件令她构成精神压力,她其后找工作亦会感惧怕,开始失去自信。此外,她亦被标签为制造麻烦者,声誉受损。而局方则指汤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精神压力与事件有关。
官指胜诉决定与未来收入无关
法官最终认为,不就此颁令赔偿,又认为早前裁定汤胜诉,与她的将来收入损入无关,因此认为局方毋须就此作赔偿。就汤涉案时间收入损失,包括失去NET教职所带来的收入,扣除她另觅教职所得的收入,颁令局方只需向汤赔偿逾69万元。
案件编号:HCAL 123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