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牵头基金求披露失德教师资料 教育局指纪律聆讯闭门如警察
前特首梁振英牵头成立的“803基金”,要求教育局公开专业失德教师的资料,遭局方拒绝,基金要求法庭覆核局方决定,高等法院今日(20日)聆讯。基金的代表提出,有关失德行为包括挑起对国家或机构的反感、支持反国安法活动等,公开有关学校及教师等的资料,可以令家长知道学校如何处理专业失德的教师,以便他们决定是否让子女入学,又指公众及家长均有知情权:局方却回应称教师的纪律聆讯非公开,有如警方的纪律聆讯,教师会期望资料保密,即使只公开校名,也可能做成标签效应,对校方亦不公平。法官押后裁决。
申请人为803基金有限公司,答辩人为是教育局局长。
家长知情可决定是否让子女入学
申请方指,孩子为容易受影响的一群,依赖教师灌输正确的价值观,这对于塑造一个怎样的社会有关,公众及家长都有权知道专业失德教师是否仍适合任教。公开有关学校等的资料,可以令家长知道学校如何处理专业失德的教师,以便他们决定是否让子女入学。
指失德行为支持反国安活动
申请方提到,教育局最近提交予立法会的文件显示,有关失德行为包括挑起对国家或机构的反感、支持反国安法活动等,但教育局仍坚持不透露涉事教师身份、任教学校及失德情节。
指局方可查询涉事人的意愿
对于教育局声称要维护学校与教师的和谐关系及信任,不希望引起公众争议,申请方认为,只依靠局方判断,按情况撤销有关教师的做法不合理。申请方认为,局方应该询问涉事的教师及学校是否同意公开,若不同意的话,再考虑是否涉及公众利益,从而决定是否公开资料。不过,局方从未向涉事人士查询他们是否愿意公开。
涉纪律聆讯不一定出现保密关系
申请方认为,即使事件涉纪律聆讯,局方与涉事人士之间也不一定自动出现保密关系,局方也要考虑事件是否已在公开渠道被披露等,质疑涉事人士是否合理地期望会有私稳保障。
披露校名会造成标签效应
教育局的代表却称,教师身分等资料属于个人资料,受到私隐条例保障,公开资料或会引起“起底”问题,即使只是披露校名,也会造成标签效应,而且涉事教师有机会已经离职,这会对学校不公平。
纪律聆讯非公开资料保密
局方再反驳,纪律聆讯属于非公开,不容公众或传媒旁听,教师也会期望其个人资料不会外泄及保密。再者,相关教师接受纪律处分后,或仍留在原本的学校任教,公开他们的资料或会影响其工作及形象。
指警方纪律聆讯亦非公开
对于申请方称聆讯应公开,以令涉事教师等资料得以曝光,局方称法例规定教师纪律聆讯不会公开,正如警方的纪律聆讯,情况与医生、会计师的纪律聆讯不同,两者不能作比较。另外,本案明显涉及保密情况,在这如此明显的情况下,局方不一定要向涉事人士查询是否愿意披露其资料,否则便会令局方负上行政重担。
案件编号:HCAL19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