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赦你知几多?77年特赦贪污警员最轰动 过去5年减刑98宗

撰文: 李伟欣
出版:更新: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抛出“大和解”方案,建议特首运用权力,特赦占领行动参与者及“七警”,引起政界激辩。香港历来最轰动的特赦事件,要数1977年大批警察抗议新成立的廉政公署打贪,双方一度打斗,时任港督麦理浩最终颁布局部特赦令。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上月回应会否特赦“七警”时表示,一般而言司法程序未完成,特首不会行使任何赦免权。

七名警务人员在占领期间袭击曾健超,被判监2年,七警已就判刑作出上诉。(资料图片)

廉署成立打贪酿警廉冲突

候任特首林郑月娥明言上任首要修补社会撕裂,胡志伟抛出“大和解”方案,建议特首运用权力,特赦占领行动中所有涉事者,包括赦免正在服刑中的“七警”和退休警司朱经纬。

要数香港历来最轰动的事件,莫过于港英政府在1977年曾颁下局部特赦令,特赦大批贪污警员。当时公职人员贪污风气严重,时任港督麦理浩于1973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成立由港督特派的廉政专员公署,廉署成立后即立大功,成功缉拿逃返英国、涉大额贪污的外藉总警司葛柏归案,令警界人人自危。

不过,廉署积极打贪引起警察强烈反弹,1977年,逾2000名警察及家属到廉署抗议,甚至冲上廉署殴打5名职员,拆毁廉署招牌,港督麦理浩其后颁布局部特赦令,宣布不追究1977年1月前发生的贪污案,警署冲突逐步平息。

9名占中参与者早前被落案起诉。(资料图片)

根据《基本法》第48条(十二),行政长官可行使职权,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民建联议员蒋丽芸上月在立法会大会上,向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质询,特首梁振英会否能运用有关权力特赦七警,黎栋国当时回应指,《基本法》未详细说明特首的特赦权,因行使有关权力后,会变更法庭所判的刑罚,故特首会审慎考虑所有相关因素。

过去5年特赦减刑有98

过往特赦可分为3类,包括长期监禁刑罚覆核委员会提交的建议,个案主为无限期刑罚人士、监禁10年或以上人士及定罪当日未满21岁的人士;因医学理由留在狱中有生命危险、患病囚犯不会存活超过其刑期;在囚人士向特首呈请特赦,获批主因人道理由或对检控提供实际帮助。而据政府统计,2012年至去年,特首运用权力赦免或减刑的个案共98宗,当中58宗是考虑到长期监禁刑罚覆核委员会的建议、31宗为采纳医学专家建议:9宗为在囚人士提出呈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