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破坏兆康站 4人暴动罪成最高判囚42月 官寄词反省及弥补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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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示威者在2019年反逃犯条例的示威期间,在屯门兆康西铁站及港铁站大肆破坏,5男女被控暴动,早前分别承认及被裁定罪成,其中4人今(14日)在区域法院接受判刑。法官李庆年指涉案暴动造成严重破坏及滋扰,又称不少参与者被煽动违法,却不晓得即使无作暴力行为,蓄意到场支持或作支援,都是有罪。考虑到事件无人受伤等,除了现年17岁的女学生被判入教导所,余下3人分别囚31.5至42个月。法官并寄语被告反省和尝试弥补,又说:“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两名被告审讯前认罪

5 名被告:何嘉俊(23岁,地产经纪)、雷呈昊(20岁,学生)、黄健进(35岁,电讯销售员)、案发时14岁现在17岁的女学生,及陈朗婷(24岁,女学生),被控于 2019 年 10 月 7 日,在屯门港铁兆康站及轻铁兆康站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其中何嘉俊及17岁女生早前承认控罪,余下被告则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

第三被告因病缺席押后判

法官考虑到各被告的背景及刑责等,判承认控罪的首被告囚31.5月;另一认罪17岁女生则因其极度年青及受精神情绪困扰,案发时明显心智上不成熟,判入教导所;余下3名经审讯被定罪的被告则判囚42个月。第三被告因确诊新冠肺炎今未有到庭,将押后判刑。

修例运动期间,港铁多个车站及路轨等被人破坏,法官指不少参与者不知,他们即使没有使用暴力,但身处现场并作鼓励,亦须负上刑责。(港铁供相)

示威者大多用棍状物大肆破坏

法官判刑指,暴动明显是预先计划的,示威者多戴上口罩、持痛长棍,明显是有备而来。暴动参与人数最高峰有约280人,他们从兆康西铁站到轻铁站,示威者大多使用棍状硬物作武器大肆破坏,此属本案特别情节。另涉案暴动规模大,历时仅十多分钟,但破坏程度严重,除了维修费达800多万元,亦严重影响市民使用交通工具。

事件对公众造成严重滋扰

法官另认为暴动造成之威胁的严重性及逼近程度属于高,公共运输工具需即时停驶,事后需要维修才能重启。此外,事件明显对公众造成严重滋扰,当时有片段拍到有儿童在发生暴动时间经过该地,因感到害怕而要求父亲驾车载其上学。但法庭都考虑到本案不涉及砖头或汽油弹,没有证据显示有人受伤,本案情节严重程度应为中度。

不少参与者不明到现场支持亦须付刑责

法官续指,2019 年的反修例风波引发出一连串暴乱事件,很多参与非法集结或暴动的人都是10多岁或20多岁的年青人。虽然他们怀著改变社会的理念,但是以违法方式表达,害人害己。不少参与者被煽动违法,甚至对非法集结或暴动的法律认识不深,不晓得即使自己没有亲自作出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但蓄意到场支持及鼓励其他暴动的人,或作出任何支援,都是有罪,而且罪责非轻。

叫被告反思及尝试弥补

法官最后在庭上分享第五被告的求情信,指他将其经历分为4 个阶段:“反省、历练、弥补、贡献”,认为此值得和曾经参与社运案而被判刑的年青人分享,并寄语被告们的反省和尝试弥补等能“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案件编号:DCCC 10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