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刑毁港铁站 铁闸遗留物与被告手套上物质吻合 罪成须还柙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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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男学生涉前年港岛游行中,用气罐将泡沫喷在湾仔站的铁闸上,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案件今(12日)于东区法院裁决,裁判官指铁闸上遗留的物质,与被告手套和靴上的物质吻合,警员并听到被告对旁人说:“帮手睇住,一阵放火。”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将案件押后至5月28日判刑,以替被告索取劳教所、教导所和更新中心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监房看管。

被告陈铭彦(19岁,学生)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指他于2019年9月15日,在港铁湾仔站A1出口,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港铁的铁闸。

被告曾向旁人称一阵放火

裁判官刘绮云裁决时指,警员到达涉案现场时,见蒙面被告的手下方有一支貌似气罐的条状物品;当警员行近被告时,又听到被告对身旁一人称:“帮手睇住,一阵放火。”政府化验师报告显示,当日铁闸上的泡沫,和被告手套及靴上的固体物等,均与在现场被检获的气罐内的物质吻合。

警员见被告嘴有说话

刘官认为,虽然被告当日戴著面罩,但从警员的供词可见,警员见到被告的面罩和头套紧贴其面部,警员亦见到被告的嘴在说话时有郁动,加上警员当时与被告的距离接近,故裁定警员的证供可信可靠。

辩方曾指泡沫或是装修工人留下

刘官续指,虽然辩方曾指,铁闸上的泡沫有机会是装修工人在铺设电线等工程后所留下的膨胀剂,但刘官称警员证供清楚显示被告在现场的行为,包括身体微曲,手持长条物向铁闸方向等动作,加上警员也在现场观察到泡沫曾以液态从铁闸流到地上。

刘官指,上述证据均与控方案情和专家证人的证供吻合,故不接纳被告的说法,裁定铁闸上的泡沫是在被告到场后才出现,而非由其他人在案发之前所遗下的。由此,刘官裁定控方已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的罪责,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并把案件押后至5月28日,以待替学生索取劳教所、教导所和更新中心报告,期间被告需要还押监房看管。

案件编号:ESCC 94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