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破坏港铁站需261万维修 称为表达意见 官不明逻辑押后判
两青年去年10月非法进入已关闭的港铁将军澳站,并打碎14道月台玻璃幕门,另外4道幕门则有明显刮痕,港铁因此需支付逾261万元的维修费。两人在站内时被接报到场的警员拘捕,被控以1项入屋犯法罪。两被告今(27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法官指本案非一般入屋犯法案件,案情是类似暴动行为,又质疑被告破坏港铁设施以表达诉求的逻辑为何,最终决定先为两名被告索取报告,把判刑押后至12月11日。
两名被告:卢智聪(21岁,侍应)及林俊(24岁,无业)。控罪指,两人于去年10月8日非法入侵港铁将军澳站,意图非法损坏该建筑物及站内任何东西。
控方申请赔偿令
控方申请颁发赔偿令,又指非住宅类的入屋犯法案件,量刑起点为2年半。惟法官指,本案不是一般入屋犯法案件,案情是类似暴动的行为,因此不会以2年半为量刑起点。
谈社会事件后决以破坏表达意见
首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指,首被告案发时20岁,和家人同住。而辩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其双亲的信中透露,首被告自小希望成为消防员。
辩方又指,首被告当日约了次被告倾谈,期间谈及社会事件,次被告提议到港铁将军澳站以破坏方式,表达意见。法官质疑,破坏行为如何争取诉求,并问:“逻辑系点?”
去年10月港铁将军澳站遭损毁的情况。(详看下图)
指港铁载防暴警故作针对行为
次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指,次被告患有躁郁症和焦虑症。辩方又指,被告的行为明显属破坏,又指在新闻等看到警员暴力对待被捕人士,情绪受波动才以身试法。律师又解释,因港铁接载防暴警员执勤,因此作出针对港铁的行为。
打碎14道月台幕门
案情指,去年10月8日凌晨,两被告进入已封闭的港铁将军澳站。次被告走到月台,用铁笔打碎两边玻璃幕门。之后,他们又把梯子扔到路轨。两名被告最终被接报到场的警员拘捕。
控方指,两名被告的行为损坏和打碎了14道月台玻璃幕门,另外4道幕门有明显刮痕。港铁需支付维修费逾261万元。
案件编号:DCCC 23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