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救护员认私了操普通话途人 官斥霸凌残酷 囚28个月
有网民于2019年11月11日发起“大三罢”,旺角一带亦有人聚集示威。一名操普通话的途人疑因拍摄示威者而遭“私了”,涉事31岁救护员早前承认一项暴动罪。案件今(12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暂委法官梁嘉琪指斥当日示威者袭击事主的手段“霸凌”及“残酷”。被告作为救护员不但未有制止更加入袭击,行为与其志向及工作理念相违背,令人对于其对救援工作的热诚产生怀疑,判其入狱28个月。
被告欧阳俊辉(31岁,救护员),承认于2019年11月11日,在九龙旺角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交界,与其他人参与暴动;他另否认一项有意图而非法及恶意伤害杨学志,获存档法庭。
2019年11月11日三罢之下旺角区的情况。(详看下图)
拳打事主头及颈最少5次
梁官判刑时指,有批示威者于案发当晚响应网上号召,在旺角闹市聚集堵路,导致交通严重受阻。现场有200至300多人聚集,交通灯等公共设施遭破坏,场面一片混乱,期间更发生袭击他人的行为。事主遭多名示威者包围及袭击,被告后来亦加入追赶,更拳打事主的头及颈部至少5次。事主之后满头浴血地尝试逃走,甚至不支倒地时仍有示威者继续施袭,直至有警员到场施放催泪弹,示威者才散去。
事主血流披面示威者无动于中
梁官续指,整个袭击虽仅历时9分钟,但示威者凭人多势众以独身一人的事主作目标,过程对于事主而言实属漫长。梁官另指,示威者在当日的片段中清晰地流露出不打算放过事主的意思,即使事主已血流披面,示威者仍无动于中,锲而不舍袭击手无寸铁、无法还手的事主,手段“霸凌”、“残酷”。
被告向事主赔偿5330元
梁官再指,本案是在暴动之上再加以袭击,被告有实质袭击行为,虽说其行为只历时一分钟及没有使用武器,惟其行为会激化、鼓励他人肆意加入,加剧现场混乱。对于8年内考了3次才成功成为救护员的被告,梁官指救护员应以救人为己任,被告案发时的行为欲与其志向、工作理念相违背,他对于袭击行为不但没有阻止更加入其中,令人就被告对于救援工作的热爱感到怀疑。梁官最后接纳涉案袭击事发突然,示威者属自发参与,事前没有预谋,基于被告认罪及已向事主赔偿5330港元,酌情减刑,判监28个月。
案件编号:DCCC 101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