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他导师授课教女童练蜜桃臀 官指被告非健身教练 裁非礼罪成
结他导师与14岁女童在音乐中心进行一对一的课堂时,多番摸女童脸及捽其手指,又借词要女童锻炼“蜜桃臀”,伸手摸女童臀部。导师被袭击及非礼等5罪,案件今(5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决,裁判崔美霞指,被告并非健身教练,无必要叫女童锻炼臀部,且臀部属私密部位,认为其行为有侵犯之意,裁定他其中4项罪名成立,把被告还柙至12月19日判刑,以候其背景报告。
严重猥亵行为罪不成立
被告陈华龙(39岁),被控于被控于2021年8月4日,在观塘毅力工业中心一单位袭击14岁女童X;5日及11日,在黄大仙宏景花园商场一舖位袭击X;同月13日,在毅力工业中心一单位非礼X及作出猥亵行为。他被裁定3项普通袭击及1项非礼罪成,余下严重猥亵行为罪则不成立。
胸口贴著事主X背部授课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2021年7月至8月间,与14岁的X上了6次结他课,其中3次课堂上,被告伸手隔著口罩摸X的脸,又用手捽她的手指,当中包括一次亦用胸口贴著X背部授课。及至最后一节课,被告称要X锻炼“蜜桃臀”,他先向她示范提臀动作,并伸手摸X的臀部,再拉X手摸他的臀,并问X:“feel唔feel到?”X感惊慌。
被捕称既然畀你查到唯有坦白全认
案发时期间,被告曾透过Whatsapp传送亲密贴纸给X,当中带有性意味的言辞。被告警诫下称:“阿Sir,既然畀你查到,我唯有坦白承认全部都系我非礼嘅。”他承认用手摸X脸、手指和臀部,并承认知道拍臀等行为属于非礼,并说:“对唔住我学生。”
摸脸行为不涉暴力但无必要
辩方在审讯时曾指出,摸脸和捽手指不涉暴力,即使X不愿意,也不是所有接触都会构成袭击。惟崔却称,虽然被告没有使用暴力,但他作为结他导师,向X授课时无理摸她的脸,行为超越一般上课,纵使X没有受武力威胁,被告在X没有同意下摸其脸,这突如其来的接触实属不必要,故裁定3项普通袭击罪成。
摸臀具侵犯意图
崔官分析指,被告不是健身教练,X也不是到音乐中心学习健身,无需要叫X锻炼臀部,且臀部是女性私密部位,X是一名儿童,明显不同意被告行为,被告藉著示范摸她臀部,显然是有意图侵犯,具猥亵意图,被告在录影会面也表示他知道这行为构成非礼,因此裁定非礼罪成。
穿裤示范未构成严重威胁
至于严重猥亵行为罪,崔官指被告不争议他曾拉X手放在他的臀部,但被告当时有穿裤子,认为动作并不构成“严重威胁”的程度,遂裁定此罪不成立。
案件编号:KCCC178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