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11名被告油麻地与旺角一带与警对峙 全部裁暴动罪成
理工大学于2019年11月被示威者占据,警方后来把大学包围,大批示威者在理大外围以至油尖旺一带聚集,并在同月18日发生连串冲突事件,有示威者在油麻地至旺角一带街头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和杂物,警方亦施以催泪弹还击,并围堵一定范围,拘捕了213人,并分多案提控。其中11名被告,早前否认暴动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等罪,案件今(3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决,11人全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把案押后至12月17日求情,并会于12月31日与早前认罪的两名被告一同判刑,全部被告须还柙。
11名被告:李卓珩(26岁,文员)、陈骏炜(28岁,地盘工)、刘嘉乐(26岁,IVE学生)、郑家裕(33岁,摄影师)、廖卓贤(25岁,兽医护士)、马宇亮(27岁,理大学生)、谢澔庭(25岁,酒店接待员)、容家俊(26岁,仓务员)、劳尚文(26岁,运输工)、梁楀燊(21岁,学生)、张贺祺(23岁,无业)。全部被控暴动罪,部份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等罪。
12港人之一的郭子麟及另一人早前已认罪
全部被告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被告李卓珩及马宇亮另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分别为一支镭射笔和汽油弹;陈骏炜及谢澔庭分别管有喷漆和打火机燃料,则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成。
同案另有两名被告,包括林敏诺(21岁,IVE学生)及“12港人”之一的郭子麟(20岁,港大生),两人早前已认暴动罪。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理大外围至油尖旺一带均有激烈冲突。(详看下图)
示威者与警员在窝打老道与弥敦道一带对峙
控方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晚上,警方在弥敦道至加士居道处理示威活动,他们在晚上约10时许于加士居道设立防线,并推进至弥敦道及窝打老道交界。当时有示威者用雨伞筑起阵地,向警员掟汽油弹等。警方估算示威者投掷约250枚汽油弹,警员亦施发催泪弹还击,晚上11时展开围捕行动,其中两名被名即场被捕,亦有被告被捕时手持樽口有白布的玻璃樽。郭子麟逃跑时手持打火机。
暂委法官香淑娴裁决指,当日警方与示威者的对峙长达50分钟,警方并发出逾200枚催泪弹及逾200发橡胶子弹,路面有路障和火堆,偶尔更发生爆炸,情况十分危险。警方已多次呼吁示威者离开,但他们仍留在现场,若非参与者,必会离开以免被误会,即使误闯暴动区域,亦应有足够时间离开。此外,商区大部份店舖已关门,无商业活动,大部份被告均居于天水围、荔枝角及元朗等地区,他们实在没有理由在现场逗留。各被告当时均穿黑色衣著和佩戴防毒装备,与2019年6月以来示威者的装束相似,认为他们是想保护或掩饰身份,是有备而来。
33名飞虎队警员准保密身份
警方当日在油麻地一带的封锁范围内拘捕213人,并分了17案提控。本案有33名控方证人为“飞虎队”警员,控方在开审前以他们身份机密为由,要求“飞虎队”警员的身份均不能被公开,获法庭批准。
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队总督察任雪莹今亦有到庭,他们离庭后表示欢迎裁决,因案件的法律程序尚未完成,现阶段不宜回应太多。
案件编号:DCCC 768/2020、DCCC 4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