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YouTuber易卓邦等8人暴动罪成 判囚44至56个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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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警方围堵理工大学,大批示威者在校园外与警方爆发冲突,多人被捕。其中被裁定罪成的YouTuber 易卓邦等7人,连同审讯前认罪的男子,今(28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练锦鸿直指涉案暴动乃整个社会事件中最大型、最激烈的高潮,估计有近千人参与,多枚1汽油弹落在路面爆开,场面犹如“地狱图”。练官亦斥责,暴动让整个社会负上沉重代价,包括破坏香港国际形象,打击社会凝聚力,判8人囚44至56个月不等,其中易卓邦被判囚50个月。

8名被告:张永尚(20岁,学生)、林阡晴(24岁,学生)、廖康良(21岁,学生)、李屏乐(62岁,公司经理)、易卓邦(27岁,商人)、李家维(25岁,无业)、潘永杰(20岁)、区海峰(23岁,送货员)、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廖康良另被控同日在弥敦道及甘肃街交界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即一把锤。李屏乐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一个可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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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威者令市区心脏地带变成战场

法官判刑指,示威者没有考虑到会否伤人或损坏他人财产,街道店舖因而须关门、交通停顿,事件让整个社会负上沉重代价,包括损害了香港作为安全法治城市的国际形象,属对整个法治系统的挑战。法官又斥责,暴动令大众皆以立场先行,不按证据作出客观分析及理性讨论,造成两极分化,更打击社会凝聚力。

法官续指,示威者挟一己之意公然向执法者挑战,令市区心脏地带变成战场,本案适当量刑起点为5年。法庭考虑到,审前认罪的区海峰曾投掷汽油弹、殴打警员等,获认罪扣减后判44个月;潘永杰品格良好,若非本案或会成为社会精英,判囚48个月。

被告易卓邦被判囚50个月。(资料图片)

指易卓邦应是社会栋梁 在案中作出破坏社会的行为

至于易卓邦,毕业于中大法律系,之后在制作公司任职项目经理,获社会贤达撰写求情信,是一名有抱负和勤奋的年青人,非崇尚暴力的人。法官指其应是社会栋梁或接班人,但却在本案中作出破坏社会的行为,若纵容会使现有制度无法继续,故判监50个月。

另法官指,专注力不足及需接受精神治疗的廖康良或因社会气氛,导致其不顾后果参与运动;李屏乐则参与程度不高;李家维虽非策划者,在场却会令示威者以为自己人强马壮,三人同判囚50个月。最后其余两名被告,张永尚被捕时手套沾有微量汽油;林阡晴则携带大量救护物资,同判56个月。

案件编号:DCCC6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