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奸12岁女童后握手说唔该 官斥以实验为由欺负事主 囚7年3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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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学士男生把一名居于同一大厦的12岁智商偏低兼自闭女童到梯间,并以做实验为由强奸女童,之后更向对方说:“多谢。”男生早前经审讯后裁定罪成,案件今(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黎婉姬今(1日)指女童智力低于常人,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缺乏危机意识,被告却假借“做实验”为由欺负她,而且不止一次插入其阴道,属加刑因素,判被告入狱7年3个月。
被告方嘉乐(20岁,理大副学士学生),被控于2020年10月19日,在大围某大厦的楼梯间强奸女子X;他另在开审前承认同日同地非礼X。
求情指事主X处女膜无破坏
辩方律师求情指,创伤报告显示事件似乎对X将来成长影响不是很大,她亦拒绝专家建议接受治疗,从庭上表现都可见到她是十分活泼可爱的女孩。律师又指,X的处女膜没受破坏,本案对她所造成的伤害不及其他同类案件严重。过程中,被告并无使用武力,他4度要求X为其口交亦被拒绝。
官指报告指X对侵犯事件感恶心
法官判刑时指,创伤报告显示X案发后有创伤后压力,不断浮现被奸过程,影响她上课及食欲。X对侵犯事件感到恶心,事隔两年至今仍刻意回避事件。法官认为,X因智力问题不理解心理需要,因而拒绝治疗。
被告曾4度搜入X下体
法官又指,本案比一般强奸案,有多项加刑因素:案发时X年仅12岁,智力低于常人,只得78分,言语理解能力有限,惟被告却欺负她的智力问题;案情显示被告曾经4次插入X下体,每次约5 分钟,即多于一次的性交行为。此外,被告案发期间并无采取任何避孕措施,令X有怀孕或感染性病的风险。
但法官接纳,被告年轻、没有案底,似乎没有预谋犯案,因为X的智力问题,他其实毋须使用武力,而X也没有受到长期伤害。经考虑后,法官最后判被告入狱7年3个月。
案件编号:HCCC2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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