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时薪调高至34.5元 5月1日起实施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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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好消息!法定最低工资将于5月1日起调高,时薪由32.5元加两元至34.5元,增幅6.2%。政府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指,法定最低工资自实施及经两次调升以来,大致运作畅顺,低薪雇员的收入持续得到改善,平均每月就业收入较最低工资实施前的季度上升49.1%,扣除通胀后有20.7%的实质升幅。
本港于2011年5月起实施《最低工资条例》,立法会于上月29日完成审议修订该法例,将最低工资由时薪32.5元调高至34.5元,下月1日、劳动节起实施。政府文件指出,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为3.3%,比2011年2月至4月、最低工资实施前的季度下跌0.3个百分点,而总就业人数为382.44万人,较实施前增加28.21万人,当中逾七成、即20.63万人是女性,并以50岁或以上的较年长、及较低技术的女性就业升幅最明显,分别增加15.79万人和11.41万人。
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低薪全职雇员平均每月就业收入,比最低工资实施前大增49.1%,扣除通胀后有20.7%的实质升幅。配合修订条例实施,劳工处将主动视察各行各业的工作场所,及对低收入行业采取针对性执法行动,若发现有违例事项,劳工督察会要求雇主立即向雇员补发工资差额。而自2011年5月实施法定最低工资至今年3月期间,劳工处共发现187宗怀疑违反条例个案,该处已跟进所有个案,并确认大部分个案的雇员已获付法定最低工资或补发工资差额,雇主因短付法定最低工资而被定罪的传票共4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