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调查揭逾三成业主租约无打厘印 租约内容现多项违规
㓥房租管自今年1月22日生效,至今将近10个月,全港关注㓥房平台今日(18日)公布㓥房租管调查结果,发现逾三成业主没为新签租约打厘印,租约亦违反租管条例的多项规定,如没按法例订明租期、优先续租权及加租幅度,平台指出,差估署至今未有一宗成功检控个案,法例形同虚设、如“无牙老虎”,促差估署要加强主动检控及巡查能力。
全港关注㓥房平台于今年7月22日至9月5日期间进行调查,对象遍布全港11区㓥房户,共收回472份问卷。472名受访者中,有110名受访者的租约是在租管生效后签立,92份属书面合约,18份属口头租约。
新合约三成半人称业主无打厘印 逾九成无水电费单副本
调查结果显示,92名租管后签立书面租约的受访者中,三成半人指业主没为新签租约打厘印,分别有近四成半人及逾半数人指合约未列明优先续租权及续租期加租幅度。
即使法例规定业主须向差估署提交租赁通知书(表格AR2),仍逾七成人表示不知道业主有没有提交,近一成半人指业主没有提交。组织将结果所得的数字推算,全港应有近3万份租管生效后签订的租约,惟差估署在10月底只收到约8000份,反映进度落后。
另外,各有逾9成受访者称业主没按照法例要求,为㓥房租户提供水费及电费单副本,也未列明如何与其他租户摊分电费。
㓥房户对投诉机制感疑虑 促当局加强主动检控及巡查
整体而言,所有受访者居住单位的水费下四分位数达每立方米11元,而电费下四分位数也达每度电1.5元,对比中电及水务处的电价及水费,机构推算最少75%㓥房户怀疑被滥收水电费。
虽然差估署有投诉机制,惟租户对提出投诉抱有疑虑。㓥房户冯女士与女儿居于东区一个80呎的㓥房,即使租管生效后,她曾就水电费单向中介查询,惟中介也未有为她提供纸本的水电费单,纵然对费用计算有怀疑,她深怕影响与中介及业主的关系,未敢向差估署投诉。
翻查资料,当局在今年10月26日提交予立法会的书面答复中提及,截至9月30日,估价署识别了467宗有关业主涉嫌违反租务管制条例的个案,当中仅有24宗属投诉个案。而水务署在租管生效至9月30日期间,共接随35宗与滥收水费相关的投诉,当中仅一宗投诉个案能提出检控,有28宗因没有足够证据,未能继续跟进。
全港关注㓥房平台成员陈伟雄指,差估署收到投诉后也需要搜证,举证过程复杂,或涉多个同单位租户,要成功举证不容易,加上当局在调查中会接触业主,也令不少㓥房户有疑虑。他提到,差估署至今仍未有一宗成功检控个案,促当局要加强主动检控及巡查能力。
平台也建议,当局应落实㓥房租管时间表,可按现时差估署单位租值150%为起始租金标准。由于调查反映大部份㓥房户的合约签署日期属租管生效前,平台促当局明年首季作检讨,将条例划一适用于所有㓥房合约;并倡设法定书面租约,以保障租住双方的权益。就水电费问题,平台认为安装独立水电表,才能杜绝滥收水电情况。
租管今年初生效 列明优先续租权、租金加幅上限
《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即㓥房租管,于今年1月22日起生效。条例规定,租期会由“2+2”合共最多四年,而租客有优先续租权。在首个租期内,租金不得上调,续租时业主的租金加幅上限为10%。
新修订条例也订明,业主向租客滥收杂费或指明公用设施及服务(包括水、电)收费的付还,即属犯罪。而所有业主须在租约生效后60日内,向差估署提交租赁通知书(表格AR2),如没有合理辩解而未有遵从有关规定,即属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