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津贴|26户涉虚假陈述呃津贴 房署追回款项兼取消公屋申请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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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为轮候公屋逾三年、无领取综援的基层人士,提供为期3年的现金津贴试行计划。房委会今日(1日)表示,经调查后,发现有26名已申请津贴的轮候公屋人士,其资产及入息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房屋署已就相关个案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终止发放其现金津贴、追回多领的款项以及取消其公屋申请,并已将个案转介警方作进一步跟进。
房屋署表示,该26个住户共涉领取现金津贴约258,000元,而当中涉及金额最多的个案约为24,000元。房屋署已向该26户申请人展开追讨涉及款项的程序,并已取消他们的公屋申请,部分个案已交由警方调查。

早前有26个领取现金津贴的一般公屋申请住户,涉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资料图片)

有人涉隐瞒拥有物业

房屋署表示,早前有26个领取现金津贴的一般公屋申请住户,在填写申领表和相关表格时声明符合公屋编配资格。经房屋署调查发现,有关住户的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包括每月总入息、总资产净值超出公屋申请限额,或隐瞒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或有关权益。

署方已就相关个案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终止发放其现金津贴、追回已收多领的款项,以及取消其公屋申请。房屋署亦已将个案转介警方跟进,有关申领住户或因作出虚假陈述、声明或提供虚假文件而被检控。

房屋署于2021年6月底推出试行计划,向非居于公营房屋、非领取综援,而轮候公屋超过3年及并未获首次公屋编配的合资格一般公屋申请住户提供现金津贴。(资料图片)

最高可被判入狱14年

署方提醒,所有现金津贴试行计划的申领住户,必须如实作出申领表和相关表格上的声明。蓄意作出虚假陈述即属违法,除了相关的现金津贴会被追回,申请者的公屋申请亦会被取消,亦可能被检控。

房屋署发言人续说,所有试行计划的申领住户必须提供真确资料。在领取现金津贴期间,家庭状况如有改变,亦必须立即通知房屋署。任何人蓄意提供虚假资料或漏报资料以骗取现金津贴,乃属刑事行为。除须把多领取的现金津贴退还外,亦可能被起诉;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