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涉迫人删照片案 3被告表证成立 有被告称当时在做直播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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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与许智峰等4人涉迫男子删除示威者照片案今(14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法官游德康裁定被告表证成立,林卓廷不作自辩,另一名男被告则有出庭自辩,并他当时是以网媒记者身份在场做直播,见事主X遭示威者包围,他遂上前帮其解围,才会说:““系你条命重要定啲相重要。”被告又称有帮X推开身边的雨伞及阻隔示威者,更因而被人指他做“架両”。案件押后至12月20日作结案陈词。

3名被告:林卓廷(43岁)、曾焌熙(28岁,厨师)、钟凯研(39岁,社工)。林及曾被控1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曾另被控1项参与非法集结罪,钟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和刑事损坏罪。许智峰原本亦为本案被告,早前宣布流亡海外,遭法庭发出拘捕令。

次被告曾焌熙称他当时以网门记者身份在现场做直播。(刘安琪摄)

曾自称是On 9协会记者

被告曾焌熙出庭自辩,他称于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任职“On 9 协会”记者。

2019年7月6日晚7时许,他身处屯门警署附近,因手机电量不足而停止直播,突然听到有人高呼:“就喺呢个人影人相!”曾遂上前查看,见到有很多人包围事主X,现场气氛恶劣、情绪高涨。

强调一直想帮X解围

曾称后来觉气氛恶化,有示威者开始倒数,亦有示威者开伞欲摭挡X,他担心有人会攻击X,想帮X解围,才说:“系你条命重要定啲相重要。”曾称他当时亦有替X推开周围的雨伞及阻隔示威者,示威者指称他做“架両”,他更一度被推开,强调当日无意图妨碍司法公正。

控方质疑打扮未突显其记者身份

控方质疑曾打扮未能突显他的记者身份,曾解释当时很多行家均未有穿反光衣,但有将记者证挂在斜孭袋上。曾同意当时已知道有人要X删除手机内的照片,但否认他也怀著同一目的,或配合他人一起恐吓X。控方指曾有问X:“宜家你想点先?”指曾欲向X施压,曾否认。

强调当时在做直播

曾又称,当日曾要求其他人不要再迫X,亦有叫他人收回雨伞,曾自言:“我一直个目的都系保护紧佢。”他同意未有“班救兵”为X解围,并说:“我做紧嘢,做紧直播”。

案件编号:DCCC 95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