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涉迫市民删示威照 事主认林想助他解围 但也似间接在迫
林卓廷、许智峰等4人涉迫一名市民删走拍到示威者照片一案续审,事主X今(11日)在区域法院作供,他称因被示威者认出他曾在一次于警总的示威出现,众人便要他交出手机作检查,并想要他删走拍到示威者样貌的照片,但X拒绝,后来林及许到场,X初时同意让林、许二人检查,惟示威者要有他们的代表参与,X才拒绝。X承认林说话时是想帮他解围,更不断强调删除与否属X个人的决定,但X觉林也有间接迫他跟其做法的意思。X又指,林离开后,现场有人说:“和理非都搞唔掂,议员蹆开。”
许智峰原本亦是被告之一
现接受审讯的3名被告:林卓廷(43岁)、曾焌熙(28岁,厨师)及钟凯研(39岁,社工),许智峰原本亦是被告之一,但他已宣布流亡,法庭已发出拘捕令。林及曾被控1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曾另被控1项参与非法集结罪,钟被控1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和刑事损坏罪。
X被认出曾在另一游行出现
事主X供称,他在2019年7月6日参与完屯门游行后,晚上7时在屯门⻄铁站桥底,目到一名女士遭多名示威者包围。X上前阻止,女示威者A要求X离开。X之后走在杯渡路再遇上A,A即聚集其他示威者,并指X在同年“7.1警总”游行也见过X,要X交出手机检查,看他有否拍到示威者的相片,X拒绝。
有人曾说条命重要定相重要
林卓廷及许智峰之后亦有到场了解情况,提议X交出手机供他们二人检查,林称若X当日拍到示威者的外貌就要删除,以免警方追究。X不同意,被告曾焌熙见状称:“系你条命重要,定啲相重要。”惟X认为手机资料属其资料,故拒绝。
拒交相机遭人拳打脚踢
林随后离开,之后有示威者向X称,若他 10秒后不交出手机,便会对付他,又打开雨伞,X又感到有人不断“掂”及“揩”他,不久后有人对X拳打脚踢及“抆耳仔”,历时不足一分钟。期间X的手机被抢走,并被交给许,许再交给被告钟凯研查看。钟初时称没发现有与示威者相关的照片,现场有人提议检查WhatsApp及Facebook等社交媒体,发现有“7.1警总”示威者的大头相及影片。
未目睹钟曾作删图作动作
警方后来到场,示威者即四散,X乘乱欲抢回手机,曾与钟拉扯了一会。X表示,他当日被示威者包围约半小时,期间未有亲眼见到钟有删除他手机内的照片,但他事后检查手机,发现有些照片及影片不见了。
愿意让林及许检查手机
X又指,林在他遭袭击前曾重返现场,提议由林、许检查手机,以保障X的私隐。X说:“(当时)觉得议员系帮我既。”既然对方承诺不会让其他示威者看到手机内容,他是愿意交出手机的。唯有示威者不同意,坚持要一起检查,他才拒绝。
林多次强调想保障X的私隐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师沈士文盘问X时指,林在整个过程中仅发言了12分钟,之后便离开。示威者主要想X交出手机,林出现后,也只是想找一个让X可离开的方法,故多次强调:“想保障你嘅私隐”、“删唔删手机相片资料喺你决定,无得迫嘅”等。林在期间亦不曾使用粗言秽语或威胁性字眼,只是想解决双方矛盾,及重复示威者的要求,X同意。
觉林有间接迫跟其做法
对于沈指林没有说强迫X删资料的话,X却称觉林是:“间接迫我,想我跟佢嘅做法。”但他同意林每一次说话都会提及:“如果你唔想无人迫到你。”X又称,林离开时,现场有人大叫:“和理非都搞唔掂,议员蹆开。”
次被告说相重要过条命时并不激动
X下午接受辩方盘问时,同意次被告曾焌熙当日讲:“相喺咪重要过你条命”时,语气并不激动,且除了这句话外,曾再有无任何引其注意的举动。曾的律师又指,曾在X受袭时,曾尝试阻隔其他示威者与X,后来被示威者推开。X称没有留意,但同意当日有人尝试保护他。
钟未有在X的手机找到示威照片
代表钟凯研的大律师黄宇逸则指,庭上播放片段所见,X当日曾表示:“唔好影到手机,社工睇!”X称无印象曾说过该话。黄又指,钟曾表示在X的手机相簿找不到示威者照片,最后是有示威者在Instagram 发现涉案照片,但X指他的手机未有装IG。
辩方质疑X并没有与钟发生拉扯
片段又显示,当X的手机被抢走,一名白衣男触碰其手机萤幕时,警方到场筑起防线,X见状向警方求救,中间历时不足一分钟,X同意。对于X早前称警方冲向示威者时,他曾与钟拉扯手机约10秒,惟片段显示钟当时一度举高双手,法官因而质疑与X拉扯的人或许不是钟,X却很确定该人便是钟。另X同意印象中钟当日有意图保护他。
审讯下周一(14日)续。
案件编号:DCCC 95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