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圣约翰兼职导师 以假资料换准办急救课程 获利1.2万元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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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诉一对夫妇,指二人涉嫌分别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使用载有虚假资料的文件隐瞒丈夫利益冲突,致使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批准他为一个由其担任副主席的机构教授急救课程,以及企图诈骗导师酬金。
65岁黎信兴被控六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其妻66岁周好月,则被控两项企图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二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圣约翰兼职导师涉提供虚假资料
案情指,去年四月至五月期间,当时黎信兴及周好月同为圣约翰兼职导师。圣约翰于去年四月收到世界应急联合会七份申请表,要求圣约翰于同年四月至五月为联合会在旺角一幢商业大厦举办七个急救训练课程。联合会并要求由黎信兴及周好月担任课程导师,圣约翰其后批准有关申请。
其中六项控罪指,黎信兴涉嫌使用上述七份申请表及其相关课程出席纪录误导圣约翰。该些文件上显示的资料,包括联合会联络人,以及开班日期及地点疑为虚假。余下两项控罪指,周好月涉嫌伪称她为上述其中两个课程的导师,而企图诱使圣约翰支付有关课程的酬金。
导师酬金约1.2万元
案情指,圣约翰如接获外间团体申请,会安排其导师在申请机构指定的场地教授急救课程,导师每授课一小时可收取酬金80元,申请机构亦可要求由指定导师任教,但圣约翰不会批准由申请机构负责人担任课程导师以避免利益冲突。课程完结后,有关导师须向圣约翰提交学员出席纪录。廉署调查发现,黎信兴案发时是联合会副主席,圣约翰若知道他在联合会的角色,不会批准联合会的申请及安排他教授有关课程。
有关课程涉及导师酬金共约1.2万元。圣约翰发现事件后,没有支付相关酬金,并安排其他导师教授有关课程,其学员急救资格没受事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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