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万张被取消免针纸仍有效 11%人打针 800人9.27后再获发
政府昨日(26日)公布,医务卫生局局长根据经修订后的《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第17B(1)条,分别宣告7名早前涉滥发免针纸被捕的医生,所发出的全部合共2万张免针纸于11月9日失效。届时该相关免针纸将不能再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证”规定。
医务卫生局副局长李夏茵今日(27日)在疫情记者会上表示,有医生一天内发出数百张免针纸,“有啲难理解,点解咁短时间之内可以做到详细身体检查,或者临床评估而发到免针纸。”当中亦涉及不在港的医生。她引述法庭判词提到,法例599L中没有条文赋予政府令免针纸失效,但如果条例有赋予权力,免除相关免针纸的决定相对合理。她指,目前1.9万张相关被废除的免针纸仍然有效,其中有11%涉事市民已打第一针;另有800名市民已在9月27日后取得全新及有效的免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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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夏茵表示,高等法院于10月21日已有判词,当中提及599L条文没有授权政府不接纳任何人的免针纸,以作为疫苗通行证之用。两日前政府已决定不上诉。政府参考法律意见后,认为防疫工作有急切性,相比上诉需要的时间及公共资源,相信直接修例会更合符港人利益,所以才会刊宪。昨日相关条例已正式生效。她呼吁受影响市民,应再做临床评估,市民可前往医管局门诊或寻找家庭医生协助。希望市民如适合打针,便尽早打针。
她表示,得知有些医生一日内发出数百张免针纸,“其实系道理上来讲,亦都有啲难理解,点解咁短时间之内可以做到详细身体检查,或者临床评估而发到免针纸。”当中更涉及不在港的医生。599L法例中没有条例赋予政府令免针纸失效的权力,但如果条例能够赋予权力,免除免针纸决定则相对合理,相信在合理性上宣布免针纸失效可以理解。她强调,“呢个唔系未审先判”,新599L赋予局长有权力免除免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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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约二万张在11月9日失效的免针纸,李夏茵指出,目前1.9万仍然有效,其中有11%涉事市民已打第一针;另有800名市民已在9月27日后已取得全新及有效的免针纸。
被问及599L法例中提及的过渡证明书。李夏茵表示,11月30日前必须接种三针,才能获得疫苗通行证。但基于有市民未必于11月30日前已打三针,例如有些市民已打两针,但因要做手术,医生发出免针纸,做完手术医生话可以打针,但未能在11月30日前完成接种第三针,所以局长可考虑相关情况,决定是否发出过渡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