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针纸|狄志远斥自毁威信:因欠法理而修例 梁美芬称上诉有胜算
高等法院早前就“免针纸”司法覆核,裁定政府无权废除涉案免针纸。政府昨日(25日)表示不会就裁决上诉,不过同日刊宪修订第599L章《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新思维立法会议员狄志远今日(26日)表示,政府处理“免针纸”手法不当及粗暴,质疑政府因为欠缺法律依据,因而绕过正常上诉程序修例,批评做法不符合公众利益及违反公义。
经民联选委界议员梁美芬认为,刑事程序和保障公共卫生的决策应同步进行,认同政府不能等涉事7名西医的刑事结果,才处理免针纸问题。
狄志远批政府无深思:早有人质疑局长无权
狄志远认同,政府需要著手处理医护人员滥发医生纸的问题,否则会危害香港防疫控疫,但他认为政府处理手法不当:“坊间一开始已经有人质疑局长是否有权废除免针纸,但政府起初爱理不理。到法庭判决后,政府应该要以理性程序、常理过程,就司法覆核结果上诉,先至符合公众利益及公义,令到社会有足够时间讨论。”
狄志远质疑政府选择修例、而非上诉,是因为背后的法律理据不足:“我哋系感到十分失望,说明政府由第一日起,处理呢个问题时,都没做到深思熟虑,考虑清楚喺法律框架,系咪容许佢哋进行呢个程序安排。”他形容政府绕过程序直接修例是“粗暴”,对此感到失望,认为政府“自己打击自己管治威信”,指市民在“蜜月期”间,会更留意政府一举一动,呼吁政府处理社会敏感议题时要更加深思熟虑。
梁美芬:政府可助真正需要人士起诉7医
梁美芬则称,选择上诉或修例,应交由政府衡量公众利益后作出决定。她相信政府有空间提出上诉,因为第599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8条列明如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以为“防止、应付或纾缓公共卫生紧急事态的影响,及为保障公众健康订立规例”,向行政长官和行会提供了宽阔的酌情权,而原讼庭只提及“第599L章”有关免针纸的狭隘酌情权,认为若政府再上诉,有机会有不同的结果。
对于真正有身体需要取得免针纸的受影响人士,梁美芬形容他们遭到“七医”拖累,认为政府可以协助他们起诉涉事医生,“或者等佢真系被判专业失德嘅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