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针纸|医卫局长宣告7名医生发出约2万张免针纸 11.9起失效

撰文: 黄煦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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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日在“免针纸”司法覆核案中败诉,昨日政府(25日)表示不会提出上诉,但修例赋权医卫局局长废除涉事及疑有问题的免针纸。修例今日(26日)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并同日生效。

政府今日(26日)公布,医务卫生局局长根据经修订后的《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章,附属法例L)(《规例》)第17B(1)条,分别宣告7名早前涉滥发免针纸被捕的医生,所发出的全部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失效。上述失效宣告将于11月9日生效,届时该等医生过往发出的豁免证明书将不得再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证”规定。

同时,该7名注册医生在上述失效宣告作出后发出的任何豁免证明书,亦不可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证”规定。该7名医生可在11月1日或之前,向医卫局局长作出书面申述,解释何以不应作出有关整体失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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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出上述整体失效宣告前,医务卫生局局长已根据《规例》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疫苗通行证”制度出现纰漏或其稳健性受损而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有合理理由怀疑有关注册医生在发出任何一份豁免证明书前没有为病人进行临床评估;以及该医生在特定时间内发出豁免证明书的数量、模式和方式。经考虑上述因素后,基于现有资料及纪录,医务卫生局局长认为,使有关七名注册医生所发出的全部豁免证明书,就施行“疫苗通行证”制度而言不再有效,属符合公众利益之举。

根据《规例》,该7名注册医生可在11月1日或之前,向医务卫生局局长作出书面申述,解释何以不应作出有关整体失效宣告。医务卫生局局长保留权利不考虑在期限届满后才收到的书面申述。

根据医健通纪录,该七名注册医生合共发出的豁免证明书,现时有接近20 000张仍在有效期内,占所有仍然有效的豁免证明书超过一半。医务卫生局局长已遵照《规例》作出安排,让持有失效豁免证明书的市民可获得其他注册医生按卫生署指引进行临床评估,以断定他们是否不适宜接种任何种类的新冠疫苗。

有关市民除可自行咨询其他私家医生外,亦可到访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普通科门诊诊所(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指定诊所及暂时停止服务的诊所除外),由公营医疗系统医生按他们的临床身体状况,确定是否可继续获得医学豁免。诊所会为他们安排当日进行咨询或预约咨询,而普通科门诊服务的收费(50元)亦可获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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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言人强调,“疫苗通行证”是对抗疫情、保障公共卫生的重要工具。有关措施旨在保障未完成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士,减低他们进入高风险场所时所承受的风险,同时避免为公营医疗系统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政府呼吁持有失效豁免证明书的市民应尽快按自身需要重新咨询医生,以确定是否适合接种新冠疫苗或继续获得医学豁免。发言人亦提醒,明知而使用虚假文书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一经定罪,刑罚最高为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使用循不当途径取得的豁免证明书。

持免针纸者:没办法后只好无奈打针

患有心悸情况兼有心脏病家族病史,以及有三高、糖尿病等长期病患的陈女士(化名),现时持有其中一名被指涉滥发“免针纸”私家医生的接种疫苗豁免书,亦意味她会在两星期后失去豁免资格。

她直言,只有两星期去找其他医生签“免针纸”太短,现时正在网上看有没有人可以找到医生签发“免针纸”,亦会尝试再咨询其他医生及前往公立医院求医。但她亦承认,再获得免针纸很困难,“俾政府玩死,(免针纸)一时得,一时又唔得。”

陈女士早前遭上司多番要求其前往打针,近月更借词将其解雇,现时沦为失业大军。她表示,最后没有办法获得免针纸只好迫于无奈打针,届时会先服用护心药物以降低风险,“都系因为揾工,依加好多工都要求打三针、四针。”

香港病人政策连线主席林志釉表示,法庭于上周五宣判,政府本周二以行政权力修改法例,今日作出废除相关免针纸的宣判,属于预期之内的事情。他指,医生在11月1日前虽有7日上诉期,“𠮶啲医生都被拘捕,又有啲系带上法庭作出检控,我觉得呢啲所谓7天上诉期,亦都唔期望有人会提出上诉。”加上受影响市民的免针纸亦即将到期,只希望相关人士尽快找到愿意帮助他们签发免针纸的医生,又建议有需要市民可寻求立法会议员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