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父子等否认串谋欺诈联交所 1被告潜逃被通缉 2024年审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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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会议员詹培忠与其子等4人,涉嫌在配售可换股票据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时,隐暪秘密“买壳”协议,被控串谋欺诈联交所、该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会和股东,并涉处理犯罪得益4,200万元。案件今(25日)在区域法院再讯,詹父子等3人则否认控罪,另一名男被告未有到庭应讯,法庭发出拘捕令。排期于2024年3月1日作审前覆核,定于同年5月2日开审,审期预计为60日。詹培忠另申请取回旅游证件被拒。
4名被告:詹培忠(75岁,亚洲资源控股大股东)、詹剑仑(52岁,商人)及被告王蓓丽(65岁,无业),及马钟鸿(48岁,商人),马今天未有上庭,遭法庭通缉。
詹氏父子及马等三人,被控两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于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间,一同串谋并与其他人诈骗亚洲资源、其董事会及股东,及联交所。
马钟鸿与王蓓丽则另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指其与马钟鸿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财产,即由亚洲资源发行、本金金额为4,200万元的可换股票据,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
控方表示将传召4名廉署人员、27名街外证人。控方另会将詹培忠的警诫录影会面呈堂,时长126分钟,辩方则表示会挑战其呈堂性。
案件编号:DCCC 439-440/2022